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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韩城市官员持刀砍人,真相不能“躲猫猫”

时间:2014-08-25 09:54 来源: 作者:季伟 点击:
报道中我们得知,砍人的官员已被开除党籍、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从现在的结果来看,砍人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既严明了法律,又彰显了国威。但有些事情,我们还要从多方面去考虑,为何砍人者会有如此过激的行为,是他本人“有病”,还是被砍

针对发生于8月4日,陕西省韩城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办主任孙伟红在办公场所追砍追刺局长事件,中新网记者23日从韩城市纪委获悉,治超办主任孙伟红已被韩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外,韩城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孙伟红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8月24日,人民网)

从报道中我们得知,砍人的官员已被开除党籍、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从现在的结果来看,砍人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既严明了法律,又彰显了国威。但有些事情,我们还要从多方面去考虑,为何砍人者会有如此过激的行为,是他本人“有病”,还是被砍者有错在先,亦或是对某些事情严重不满?在发生官员持刀砍人事件时,对于砍人者不管是何原因,都不应该持刀伤人,对其予以严惩是理所当然。但对于被砍者,在我们同情和可怜的时候,不防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一下,其是否有着某种过错,或者是否存在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呢?对于本案,真相不能“躲猫猫”。

据当地媒体此前报道称,陕西韩城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办孙伟红或因早会迟到被该交通运输局局长批评,随后孙主任持刀将该局长连捅6刀。而事发时,除上述2人在场外,无其他人员在场,也就是说,这起持刀砍人事件,没有第三目击证人。那么,为何孙某会持刀砍局长,依笔者臆断,恐怕不只是开会迟到被批评这么简单。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寒”,作为一名公务人员,他应该知道自己的持刀砍人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持刀砍自己的直接上司,简直是在以下犯上,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果平时没有过深的积怨,或者是其他方面存在突出的矛盾,笔者认为不可能有这种“同归于尽”的想法和做法。

从党十八大以来,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在无数“苍蝇”、“老虎”被打而落马中,交通领域的腐败行为不在少数,而且是腐败的高发区和重点整治范围,在之前的无数个案件中我们已经得到求证。而本案恰恰也是发生在交通局,当事人一个是治超办主任,一个是交通局局长,原本应该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却反目成仇,让人们感觉有一种“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味道。虽然真相是几何,我们不敢妄下断言,其中是否另有隐情或者存在其他“猫腻”我们还不得而知,但这并不能阻止人们的各种猜测,孰是孰非的讨论还将在真相到来之前被人们大吐一番口水。

对于本案,就现在的结果来看,并非能让所有观众满意,而且绝大多数人会认为这种结局只能是一个逗号,还不能划上一个句号。也希望事实能如人所愿,在群众的殷切期盼下,真相不会“躲猫猫”,相关部门能查个水落石出,在下回分解中一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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