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在网络举报韶关乐昌市沙坪镇副镇长黄宜宾喝酒致死,当地镇政府用公款赔偿75万元。韶关市、乐昌市有关部门前晚分别证实此事,目前涉事的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已于8月1日被韶关纪委立案调查,初步查明情况属实。 官员喝酒死亡并不新鲜,甚至可以说是“杯具”连连,打开网页我们不难看到有着各色各样的官员喝酒死亡的消息,上到官员干部,下到工作人员,都不断演绎着现代官场的酒肉文化,官员不是死在为民鞠躬尽瘁,而是喝死在了应酬的酒桌上,真的是很打脸! 当饮酒殒命的悲剧又一次上演,我们不得不为这位副镇长惋惜,更要追问是什么酿成了悲剧?官员“醉死”事件不少,遗憾的是,这似乎并没有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酒宴”仍在时时发生。对于官员醉死事件的频繁发生,“官员“醉死”禁令何在?既然酒这东西害人害己,为何官场酒风仍然如此厉害?已有很多制度不允许大吃大喝,为何“喝酒死”仍屡见不鲜? 有人说“官”字两个口,一个口要会说话,一个口要会喝酒。久经考验的领导干部应该受到重用,有人说“酒精”考验的领导干部更受器重。用酒量大小来衡量一个人的能力大小,用酒风好坏来评价一个人的作风好坏。这折射出严峻的社会现实,一个人的仕途和是否会喝酒以及酒量的大小有密切的联系。 殊不知,一边是中央的执行“八项规定”、解决“四风”问题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一边却频频出现领导干部身陷各种“酒局”之中。笔者不解这位副镇长为何视国家相关规定如儿戏,又是在怎样的场合“把酒言欢”,进而导致最后死亡的悲剧。 领导干部接受他人宴请,班子成员集体参加宴请酒局,这本有违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更何况该老板与当地镇政府有业务承包等公务关系,属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按照党纪规定应当予以回避。官员视八项规定如儿戏,最终酿成猝死的悲剧,让人唏嘘,更令人感到荒唐的却是该副镇长死后,镇政府竟然以公款支付75万元的赔偿,违纪在先、公款赔偿在后,如此荒唐闹剧何时方休? 八项规定出台后,全国党员干部的作风确实为之一变,鲜有顶风作案者,人们纷纷表示党员干部的风气比原来清朗了。然而,整体打扫并不意味着没有死角,成效显著也不是说没有问题。作风无小事,吃吃喝喝是腐蚀党的肌体的“蛀虫”,若不加以有效防治,就是违纪的前兆,就是违法的苗头,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更何况吃喝的背后更有可能关系着生命的存在。希望各位官员能引以为鉴,借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认真改变自己的作风,莫让以牺牲生命的不醉不归的悲剧在次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