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派出所审讯室内被打伤,造成耳膜穿孔,河南登封市男子梁松帅获得了警方30万元的赔偿,并签订协议承诺不再追究当事民警。 据梁松帅说,他被传唤没有任何文书,被带进审讯室殴打之后,一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有人给他做笔录,他拒绝签字。在没有离开派出所之前,他就要求做法医鉴定,但登封警方至今也不给开具鉴定的委托书。 作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没有任何文书就能将群众带到审讯室并将其殴打,如此的肆无忌惮,是严重的蔑视法律,藐视人民拥有的权力。在受害人离开派出所前,要求做法医鉴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警方开具鉴定的委托书,看来这些警官还是懂法,只是欺负一些群众不懂法,以自己警官这样的官员身份,带着官本位思想的所谓官威,随意对群众进行打骂,这样的执法人员如何能够代表法律的公正,如何为群众伸张正义。 登封市公安局的领导一开始承诺一定给她看视频,后来又称审讯室里的摄像头只是摆设,没有视频。在公安局领导的口中说出来审讯室的摄像头只是摆设,没有视频,这样的事件有多严重,说明局里知道长期要对群众进行暴力逼供甚至是诬陷群众,所以就将上级明文规定需要打开的审讯室摄像头当做摆设,可见其心虚。 笔者认为,对于这样的恶性事件除了严肃处理外,更应该的是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让该运行起来的设备一个都不能漏,让群众远离逼供,远离冤案。而与此同时,提高相关官员的素质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相关官员的素质提高了,让他们真心为人民服务,合理合法的使用手中的权力执法,才能在遵纪守法上起到带头作用,才能尽可能少的减少冤案。(唐糖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