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8月15日,南充市公开曝光了三起违规操办宴席的典型案例。日前,这三起案例所涉及的西充县常林乡民政所所长李文武、仪陇县永乐镇大桥社区居委会主任饶正良、阆中市解元乡党委书记蒲卫东等3名干部受到纪律处分。(人民网)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党委、政府为持续反“四风”,相继针对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实行事前备案、事后报告制度,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这三人为孩子举行升学宴、婚宴,亲友聊表心意,本无可厚非。然而,他们在明知有相关规定下,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不但直接违反相关规定,甚至会给群众造成党的领导干部借机敛财的坏印象,严重损毁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孩子升学、成婚、老人去世固然是人生之大事,亲朋好友聚在一起,或表示祝贺、或寄托哀思,这是中国固有的传统,也是人之常情。党委、政府也没有规定婚丧喜庆事宜一律不准操办,只是反复强调要做到节俭、不得借机敛财,不得造成不良影响。 能做到宴请不违纪吗?肯定的回答“能”。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就不能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只要严格按照事前备案、事后报告制度办理。宴请规格坚持勤俭节约,不讲排场,宴请对象只针对亲友,象征性的收受礼金。特别是不能邀请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即使他们不请自到,也要说明原因,更不能收受他们的礼金。这样既提供了亲友间互相交流的机会,也得到亲友的祝福或寄托了哀思,更不会因宴请而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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