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数量之多、性质之严重,在广东乃至全国罕见—。茂名原市委书记周镇宏和其继任者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原市委政法委书记倪俊雄等人“落马”,涉案人员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负责人无一幸免,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据8月17日现代金报) 茂名市卖官买官案虽是广东乃至全国罕见,然而卖官买官现象绝非茂名仅有个案。“卖官买官”一词,坊间茶肆早已耳熟能详,街头巷尾早已听惯不怪。虽然广东省委对茂名涉嫌行贿买官之159人进行了组织处理,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对买官卖官我们一直都是“零容忍”,制度本身是刚性的。从未在任何一条纪律、制度、政策乃至法律上公开承认其合理、合规性。如果参与买卖官位,靠不正当手段谋取晋升,在处理上“高抬贵手”,体现“人道”同情,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那些属性已经构成买官卖官的人,仅做“调整”“谈话”“免职”“降级”等轻描淡写的“彻底”的话,就等于组织在行为上承认其存在的可能,为其生存在客观上预留了余地和空间,埋下伏笔,其负面社会意义不言而喻。 实践证明,矿产、农业、港口资源良好的茂名,为什么经济上不去?老百姓收入上不去?为什么治安案件闻名全国?为什么城市面貌陈旧凌乱?当家的市委书记心思用在卖官上,当然就不会用在为民办实事上,不会用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上,不会用在为人民服务上。 在广东茂名市官场窝案中,涉案人员之多、财产数额之大,前所未有,实事求是的讲,茂名市委已经彻底沦落背叛党、背叛国家的“腐败王国”,他们治下的党员干部已经变质为侵吞国家财产、掠夺人民利益的“硕鼠”,是可忍孰不可忍? 要惩治干部买官卖官的问题,就要从源头上堵住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权力带来的金钱利益,才让买官者欲罢不能。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真正“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强化干部的权力和财产公开,完善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让官帽买卖失去市场。(文/陈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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