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一位律师到四川宜宾县检察院阅卷,被告知复印每张1元,为了节约,他决定用手机拍。拍完却被告知每张5毛,不付钱不还律师证。他付款143元后索要票据,被工作人员告之“没票据,白条也没有”。事件经曝光后,检察院道歉并要退费,解释说“收钱的工作人员是新来的,不懂”,并保证不会在案件办理中为难律师。(人民网8月8日电) 近年来,关于公职人员态度差、好推诿、蜗牛办事效率等新闻屡见不鲜,公职部门“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但是在公职部门复印要收钱还是头一回听说。客观来讲,如果办事者复印的资料确实比较多,适当收取些许纸张费用也能理解,但是不复印,用手机拍照也要收取费用就显得有些“霸王条款”“土匪行径”了。 无可厚非,检察院工作人员收取办事者拍照费与“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因此检察院才会道歉、退费,并表示不会在案件办理中为难被收费律师。然而对收取拍照费的工作人员,检察院只轻描淡写的以其是新来的,“不懂”为由来搪塞网友,这样用烂了的招数怎能堵住悠悠之口?难道每位做错事的公职人员在被媒体曝光之后都要用“新人”“不懂”当息事宁人的挡箭牌?不懂真能成为不作为的挡箭牌? 其实,不管是新人老人,都应照章办事,不管懂或是不懂,都不应收取拍照费。事情既然已出,错误既然已犯,就应深刻反省,勇于承担,而不是找借口搪塞,找理由卸责。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心是最柔的,如果检擦院和收费者带着一颗虔诚的心在第一时间认错道歉,并深刻查找、分析事件发生根源,并下力度进行整改,相信这样真实、真诚的做法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谐干群关系的建立指日可待。(文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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