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猝死。事后,该局已赔偿安抚家属。 新华网) 常言道:“酒醉英雄汉,饭吃傻老三”。又一年轻的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猝死。在公款吃喝屡禁不止的今天,因陪酒而死于非命,早已就不算什么新闻。安徽一大学生“村官”陪酒致死、汕头一员工陪酒致死等事例比比皆是,是酒太烈还是量太低?这样的殒命价值何在?是否值得推崇?笔者以为在“陪酒猝死”的背后是权力魅影让生命的价值变得无足轻重,是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陪酒致死该谁值得反思?是陪喝者?还是被陪着?或者饭局的设置者?还是监管者?板子又该落在谁的身上? 酒文化在中国可谓是博大精深,甚至衍生为部分地方机关单位的歪风邪气如:“酒风就是工作作风,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同志要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之类的讽刺语。一位31岁的年轻干部因酒猝死,或许就是这样一位让人“放心”的同志。试问你的喝法领导放心了,群众呢?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呢?这样的领导党和国家又能放心吗? 中央早就三令五申,制定“八项规定”,遏制“四风”。能在县局食堂就餐饮酒后呕吐窒息身亡,是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在如此高压的态势下,把酒席大隐于员工食堂内,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法让监管形同虚设,该谁反思?板子又该打谁?这样接连陪酒猝死的悲剧该谁警醒?我们的执行力何在?这样监管留下的空间和余地又该由谁来添补? 调研——陪酒——致死,到底是因公还是因私?诚然“陪酒致死”,对死者应该惋惜、尊重。但是在惋惜之余让我们看到是我们部分地方的组织对年轻干部关心、关爱、保护的缺失,以为“酒精”就真能考验一个人。再者年轻干部也该思量,不要以为有酒量,端起酒杯,就可以忘记口碑,为么不对此说不,主动保护自己。或许自己不能推诿与领导强制不无关系,怕得罪领导,升迁受阻,宁愿喝坏党风喝坏胃,也要扛住。 大吃大喝一直是人民痛恨的事,部分地方抱着“天高皇帝远,无人管得到”的思想,换着地点、想方设法大吃大喝。就如事件回应:“因处理该事的是当地有关部门,具体情况由来凤县委宣传部回复”一样,不管谁来回复,都推脱不了干系。这是监管上的“灯下黑”所致,是有违党纪国法,践踏纪律的红线,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处分。 “陪酒猝死”让一条年轻生命的陨落,带给一个家庭的是毁灭性的的打击,带给单位的是人才失去。不管是谁之过,要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关键还是随之而来的整改和严惩。部分地方还须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相关的制度,以制度约束领导干部,同时发动群众,利用群众的力量进行监督。同时希望其他地区的政府部门引以为戒,坚持党中央的规定,坚持制度,以身作则,树立职能部门以风清气正。也愿事件的相关部门能给民众递上一份令人满意的回复。(文/鱼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