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贿和介绍贿赂,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薄玉龙被免职,两年后,又被重新起用为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消息一经媒体曝光,立即引起关注。“让涉腐的人干反腐的活儿,这玩的是哪一出?”“行贿了还能当反腐官员,这也太荒唐了!”一时间,网友纷纷质疑。(新华网)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一幕日前在河南省周口市上演了,因行贿和介绍受贿最背判入狱的薄某在两年后又走马上任为反渎职侵权局官员,让曾经和反腐有关的“污点”人员再次被任用为反腐官员,这一做法立马引起公众热烈讨论,人们的质疑显得情有可原。要打消公众的猜疑,就要给公众合理解释,做到心服口服。 一要严格程序,使再任用干部的任用过程透明化。把再次任用干部怎样通过干部考核,再次上岗的过程一一透明化、公开化,增强人民的监督权,让人民对整过任用过程有知晓权,凭空出现的任用,难免会引起公众的质疑。 二要规范公示程序,使有意见的公民有开口说话的权利。为再次任用干部的公示,开通公民意见征求平台,公示时间也应该比一般干部任用稍长,进一步倾听群众的声音,同时,使得整过任用过程规范化、合理化,及时打消公众的猜疑。 三要依法办理,切实不合法规的应及时取缔。对于再次任用干部,要考虑到其所到部门的特俗性予以充分的考虑,如果违背相关任用的法律法规,就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任用的坚决不任用,能任用的就应该给出合理依据,给公众一个合法的解释和引导。只有积极规范化、合理化、公开化干部再次任用规则,才能服众心而避民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