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工业用地却按住宅用地补偿,因土地性质不同,3800多万国有资产被侵吞。在湘桂铁路扩能改造项目中,公职人员与被征收户内外勾结骗取高额补偿款,广西柳江县日前查处这一“窝案”,涉案金额近5000万元,涉案人员24人,其中公职人员17人。经济参考报) 人们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现如今居然出现了房子也能变为种子既“种房”骗取国家赔付的案例。感叹之余,细细读过,并不高明。涉案金额近5000万元,涉案人员24人,其中公职人员17人,典型的“监守自盗”。报道中的“消息灵通人士”利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突击“种房”套取征地拆迁补偿,在拆迁的大旗下,在负责拆迁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下,大口的咀嚼着国家赔偿这块“唐僧肉”,让利益成为看不见的“黑手”,监管形同虚设变为“灯下黑”。让人更为嘘唏的是此案造成国家巨额损失,涉案的欧某、韦某竟是“免于刑事处罚”。这样的权力一旦失控,无疑将会异化为贪污腐败的帮凶和推手,让权力寻租成为常态化。 提前获知信息、面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量巨大、掌握资金分配权这样“天时地利与人和”情况下,价值观偏移,难以抵御诱惑,认为不拿白不拿。这是一种畸形的、利益均沾的、携手共抗制度和监管的小团体权力生态。他们将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当成敛财谋私的最佳道具和保护伞。就像报道所言在为房主办理拆迁补偿手续时,不但没有到现场,而且对抢建的“种房”没有进行实地审查,就将签好字的申报材料呈报领导签字发放补偿款。这是何等的大公无私,顺水人情。我们的审批领导何在?监管何在?正是他们的纵容才有了上行下效、前腐后继、利益共同体。他们的背弃道德,蹂躏法律,是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彻底扭曲,让党的宗旨、理想、信念荡然无存,在利益的蒙蔽下让权利生态丛林化、畸形化,理应从重从快惩罚。 “种房专业户”。何以能得这样一个雅号?也许是因为王运友消息灵通吧?它的消息何来,又如何能在需要拆迁的地方抢建房屋等待拆迁?一个简单的回答:监管失控、制度建设缺乏系统化、操作不够规范化,资金管理上存在漏洞。 “窝案”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案例。早之前就有温州国有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等16人腐败窝案,涉案总金额达4亿余元。诚然“种房”案件或许与当前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存在冲突,没有走上法治化轨道;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土地性质不同,补偿价格有天壤之别;不同的房屋结构、不同的装修,补偿差异很大;解决当前拆迁问题乏力;流转环节多,手续复杂,公开性不强、缺乏监督;多环节存在漏洞,一些管理体制滞后等多种原因有关,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了部分领导干部征地拆迁权力寻租的空间。 “虚拟”房子骗偿、“种房”呈现“公司化”运作、公职人员“自己种房自己拆”皆来自于拆迁形成腐败利益链,要想破除这样一个“局”,必须要建立一种权利的“晾晒场”,给权力戴上“紧箍咒”,编上制度的“铁篱笆”,以零容忍的态度让廉洁奉公、大公无私成为一种常态,让法律和道德规则相得益彰,消除心理以权谋私的贪婪魅影。并且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去检举揭发贪腐分子,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文/鱼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