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承建安徽萧县市政工程的包工头杨永,被政府一直拖欠数千万元建设款,要债无果又不堪债务重负,绝望之下吞药自杀。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影响。政府本该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社会和商业诚信的监督者,为何却成了欠债的失信源头?记者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北京晨报) 曾经被争相供货的“杨总”在外人看来好不风光,包点小工程也还是赚得不少钱,而如今因为承包的市政工程被政府一直拖欠数千万元建设款,绝望之下走上了吞药自杀的道路。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之事,然而到了政府这里怎就变得如此艰难,就算白纸黑字的合同在手,也让讨债者无计可施。难道就因为是“政府”,就有随意拖欠欠款的特权了吗? 工程已经完工,政府既不验收,也不依照合同付款,还怂恿农民工、材料商等去找杨永讨债。就算如政府所言,合同中尚有不规范的问题有待理清,也该早就着手处理之事,也不会差点闹出“人命”。 虽说当初合同签字的官员已经落马,但政府依然存在,后任的官员如果真要将“官赖”精神进行到底,那么不仅让被欠人的经济受损,甚至伤及性命,更是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让政府的威严形象扫地。 人民群众的利益本该由政府来维护,然而如今无论是签单吃喝欠下巨额餐费,还是欠工程款不给逼包工头走上自杀之路,又何来为民谋利之说?政府虽然手握各种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权力,也不能以此让群众来为其欠款埋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