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在金碧坊论坛上发帖称,绿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者利用职权,把绿春县民族风情园一处土地占为私有,并且建盖了一幢别墅。记者从绿春县住建局了解到,王海者确实是这栋别墅的拥有人,房产证上的面积为810平方米。别墅手续齐全。(6月12日 光明网) 景区修建别墅,一般说来是发展旅游业,提高旅游区档次及接待能力,以更好地发展景区旅游事业。但有的景区盖了别墅并不是为旅游发展服务,而成为了少数官员的私人领地,贴上了特权的标签。这一来,不仅影响景区整体面貌和对外形象,更看出官员的律己之心不严,伸手之心常在。 绿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海者在景区修建别墅的行为或许就是这样,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摆正自己的位置,不约束自己的权力,反而让儿子去竞得景区土地使用权,在变更在自己的名下,堂而皇之地修建了一幢别墅。 试想,一个离县城很近的窗口景区,被当地人大主任私盖了6层高的别墅,这能让人相信是正常所为吗?再者,让儿子出马拿下土地使用权,再改成自己的名字,这不就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吗?此外,风景区让官员私建一栋别墅,这是否合乎情理呢?尽管一栋别墅的证件、手续齐全,但由一个人大官员一手包得,只要稍加分析,就能发现里面的疑点。 一幢别墅再怎样手续齐全,也是造价不菲的,凭着一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正常收入应该是难以承受的,而且景区的土地为何能够出让给私人,相信也只有参与这起土地转让的人才知晓。作为一名人大官员,头上是国家权力的象征,能轻而易举在景区修建一幢别墅是否涉及权力滥用、乱用或者以权谋私呢? 不管这幢别墅的到底多合法,但太多的疑问难消民众心头之问。因此,这还须上级部门将此事调查清楚,将此事真相公布出来,才能消民疑、平民愤、抚民心,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 柳川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