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副厅级)张引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无锡市检察院向无锡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借用南京市中级法院法庭开庭审理。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张引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并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6月13日,新华网) 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张引并未大肆收受企业或个人的贿赂,而是利用一把手职权,不光收受街道负责人孝敬的“拆迁奖”,后来还巧立名目给自己滥发奖金,而这些钱都是公款。不管是拆迁奖金还是巧立名目,都是将国家的钱变成自己的钱,都是侵吞国家财产,都是犯罪行为。 官员用公款发放奖金,其实质是权力在腐败。张引明知国家三令五申,严禁私自滥发各类奖金,仍个人拍板、擅自决定,4年间动用上千万的财政资金,为少部分人发各种奖金,造成巨额国家财产损失,这种以自身权力牟取私人利益的行为,破坏了公平、合理报酬的工资制度,损害了奖优惩劣的激励机制,具有极大负面效应,应当予以打击。 综观近年来查处的诸多案例,很多腐败分子的腐败,并非为官之初就开始的,而往往是在官越做越大、权力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大后,才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的。正如张引一样,刚开始并不接受街道拆迁奖金,然而随着官职的升迁,他也从不接受奖金到主动要求奖金,甚至巧立名目发放奖金,权力正是这背后腐败的根源。 利用权力腐败,不择手段的以权谋私,既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又损害了国家的财产。然而这些权力也许一时一事得势、得利,但早晚得露馅,狐狸尾巴总会漏出来的,这是不争的事实。面对张引落马,贪官们当引以为鉴、利剑高悬,莫贪一时便宜,以权力腐败,贪腐的下场只能是等待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