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华西都市报》报道:乐山市区春华路,一辆制式警车违法停车,被拖走。而据拖车单位即乐山市交警直属一大队负责人解释:此前已经处罚了好几辆警车。 交警拖走警车,显示出了交警严格执法的态度,获得了大多数人的称赞,但是,此前已经处罚了好几辆警车,是乎表明警车成为了常态?身为维护社会正义,彰显公平法制的执行者,却屡屡知法犯法,如此,如何能够让人民群众相信他们能够秉公执法、能够伸张正义? 警车可以在特殊情况下不按规则办事,享有道路优先通行等权利。这是公众在应急情况下赋予的特殊权利,但这种权利,却在一小部分人毫无节制的泛滥起来使用,让警车私用、警车乱停、警车违章等行为时有发生,时常见报,成为人们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议论的话题,成为人们眼中的霸权主义。它不仅影响着交通秩序,还严重影响着警察形象,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同时,警车不仅代表着警察形象,更是警察服务群众的重要工具;警车被拖,也不仅是损害警察公正廉洁的形象,更是降低着服务群众的效能;警车被拖带来的肯定是警车处罚,这种处罚,相应的也会是由纳税人承担支付,因而更是关系着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近一个时期,全国各地相继行动,取消“0”牌车辆。“0”牌曾是公安车辆专用,却因为享有道路特权,被一些单位和个人争相使用,造成“0”牌车辆和“0”牌车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泛滥。现在,“0”牌取消了,但是“0”牌现象却被一小部分公安人员继续的延续了下来,依旧我行我素,毫不更改。相信,这种行为,也不仅仅会表现在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上,也会表现在敷衍塞责的日常工作中。 在交警负责人的解释中,已经有多辆警车被处罚,说明了这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单独或个别现象,更是一种作风问题、一种意识态度。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广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个活动,不光在引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高党性修养,也是在引导各非党员干部提高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对于这一小部分的人来说,他们却是没有正确对待权利的观念,没有正确使用权利的意识,更没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尚情操。他们将人民群众的信任抛之脑后,将权利用于个人利益,用于私人服务,可以说,他们反映出来的更多的是思想认识问题,更多的是特权思想和特权主义在作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