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南京召开城市建设管理和环保工作会议。“市长缪瑞林怒批迟到者”,出人意料地成了会场的“最强音”。更“出人意料”的是,事发第二天,找人代开会的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就被免职了。(1月27日 新浪新闻网) 诚然,问责迟到官员乃至摘掉“乌纱帽”,显然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力举措。不过,对于副局长“闪电被免”,网上出现了两派评论者。为此,多数人拍手叫好,也有部分人认为顶风违纪该处理,但是不是重了点?过了点?更有人还认为,这是因为市长发怒了,所以才被迅速免职,只能说他倒霉撞上了枪口。 然而,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务人员应该免职的情形里面并没有因开会迟到、开会代会等等理由就可免职的规定。所以,在笔者看来,仅仅因为代会就被免职的处罚,这背后到底是法有所依的“罪有应得”,还是某些领导干部的“一言堂”的“依话“处罚。 试想一下,倘若被代会的领导干部真是另有更加特殊、更加重要的工作,找人代会也不足以为过。但是,就目前公布出来的新闻来看,仅仅只有一句“找人代开会的溧水区城管局副局长,就被免职了”。也就是这样轻描淡写,就为该名领导干部的从政生涯划上了不太圆满的句号。 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对于长官意志,很多时候都会有一种矛盾心理。长官意志之下,有时会起到正面效果,推动问题的迅速改观。但既然是长官意志,也就存在着不可确定因素。而且长官意志下,大家看的是长官脸色,并不是敬畏制度;大家或许表面上称赞长官英明,但一转身,可能就会腹诽长官也不按章办事。因此,情绪化问责、长官意志并不符合作风建设的要求,对于作风制度化建设也有着很大的副作用。 最后,笔者认为,改进作风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尤为必要,但是在改进的过程中依法依章却是关键。所以,长官意志绝对不是好作风,依法行政才是领导干部应有的好作风。只有把权力和威信完美的结合,才能产生真正的权威,才能让大家心服口服。(方飞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