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观众反映,山阳县磨沟里村委会以给村里修路为由,强行要求村民每人交400元捐款,而且告知村民谁不交的话,村委会将自行以村民的名义贷款,而且贷款利息高的出奇,甚至远远超出了普通意义上的高利贷。(5月29日《中国网》) 据报道,在该村委会的墙上贴有公告称,村里要搞公路硬化工程,收取村民每人400元捐款,截止5月31日之前必须全部上缴。对于不愿意捐款的村民,公告中列出了四条非常严苛的规定,其中第二条是,不如数交款者从6月1日起,每一百块钱收取每天2毛钱的利息。记者算了一下帐,发现这个利息高的吓人,就是说有村民如果不交这400块钱,一年下来仅利息就是292块钱,利率高达73%。再看看这第三条和第四条就更过分了,凡是不交捐款的村民村上将收回村民的承包地、承包山,而且对不交捐款者,村上不能办理任何手续。 其实,修路本来就是一件好事,却被这里村干部干成了一件坏事。修路是一项惠民工程,既然是惠民工程为何强行要让本身就不富裕的村民交钱?这样的行为笔者很是不理解,捐款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本着村民经济条件允许的原则,村委会为何要强行征收呢?这样的条款试问让群众情何以堪?笔者不禁想问,村委会又不是黑老大,为何用如此霸道的公告来威胁村民?还宣称如果村民不捐款的话,村委会将自行以村民的名义向高利贷借款。村委会用这样的威胁态度,难道想把当地的村民给逼上绝路吗? 笔者认为,村委会修路要征收修路款,首先必须要经过村民委员会和议事会代表的同意才可以动工。如果群众都不答应的事情,村委会强行征收就是违背修路的初衷,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更是出台了“八项规定”和严刹“四风”运动,惩治了一批又一批的贪官,也给予了党员干部以震慑作用,民众也无不拍手称好。山阳县磨沟里村委会为了修路强收村民钱,不给还要算上高额利息,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群众的利益,也违背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初衷。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彻查此事,还广大民众一个清楚明白。(作者:曾阿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