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杭州、山西等地名人故居和文化遗址内的高档会馆,由于把公共资源“私人化”,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正相继被关停。记者日前调查发现,由于产权复杂、投入不足、监管不力,“文保”变“会所”现象,在市、县、区级文物中尤为严重。(1月23日,网易新闻) 位于山西太原市迎泽区帽儿巷27号的太原市文物保护单位“晋绥铁路银行旧址”,是民国时期山西的重要银行。去年6月,摇身一变为“惠公馆”,成了集“吃、喝、玩”于一体的娱乐会馆,高、中、低三档,其中高档消费人均360元起,成为当地群众的热议话题。 自去年以来,中央加大了对腐败的打击力度,自中央“八项规定”和严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四风”运动以来,社会上奢靡之风确有收敛。一些大牌烟酒降价不断、一些大牌餐饮场所门庭冷落,人民群众额手称庆,广大党员倍感振奋。可以说,“八项规定”后,各地各级在抓干部作风、纪律上,还是取得了一定成绩的。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工作餐应当是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更不能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菜肴。同时,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等。 但是,面对国家的明令禁止,一些不法商家依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应付,北京、杭州、山西等地名人故居和文化遗址内的高档会馆,由于把公共资源“私人化”,这样的状况充分说明,遏制公款消费还任重道远。 让笔者甚是不解的是,在公款消费的现实流程中,为何仍然还有私密的“高档会所”?且这些高档会所的菜单还含鲍鱼等名贵菜。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但各地变相公款消费不断被曝光、被查处。这还是充分暴露了政府的惩处不严和监督力度的薄弱。 其实,在2011年国家文物局出台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经营性活动禁止背离公共文化属性;不得租赁、承包、转让、抵押文物保护单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开发。国家禁令之下,这些文保单位如何实现变身? 诚然,改为娱乐会馆的文保单位大都为市、县、区级的低等级文物,且存在文物权属复杂、保护经费少、长期保护不力或挪作他用的情况。而这些文保单位“变身”娱乐会馆只是对外部监督的一种躲避而已。 诚然,公款吃喝转战“高档会所”,这样的“隐身”确实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笔者认为,要避免“文保”变“会所”,亟须完善文物认领制度,建立权责清晰的管理办法,增强文物保护的经费保障。而面对这样的吃喝风,更需要的是相关部门的集中调查、集中清理、实施整顿,同时也应该制定更加强有力地监管措施,是之不能吃、不敢吃才能切实让“隐身”腐败无处藏匿,还广大民众一个风清气正之和谐社会。(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