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四川巴中城管副中队长侯飞甫拒交2元停车费强行开车离开,致收费老人摔倒在地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巴中市城管部门称该副中队长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临聘人员,系一名“志愿者”。警方称侯飞甫已被刑拘并逮捕。(5月26日《成都晚报》) 看到这样的回应,有网友嘲讽道:城管已经毁了“临时工”,现在又开始糟蹋“志愿者”了……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侯飞甫拒交2元停车费致收费老人死亡,与他是否是城管副队长、是否是志愿者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拿城管职业来“审判”侯飞甫,这是逻辑错误。所以,网友或媒体评价这起事件,应该就事论事,而不能给肇事者贴上职业的标签,先入为主,自己立靶子予以主观评判。 当下社会,有一种乖张现象必须警惕。譬如,大街上出现几个“搀扶老人被讹”事件,我们就断定“为老不尊”,甚至成为自己见义不为的借口。但全国这么大,城市、人口这么多,讹人的老太又有几个呢?这显然是个悖论。医疗领域,极个别医生的确无医德,或是出了点医疗事故,结果就抨击医护人员整个群体,但我们的身边好医生也不并少。 一个行业出现了极少数的不法者,我们就愤世嫉俗,张冠李戴,指东打西,盲目谴责一个行业,这种习惯性标签化思维是粗暴、可悲的,而且结论也难以让人信服。具体到侯飞甫撞人致死案,我们可以谴责他的无良与暴戾,但这只是一个个案,不能就此谴责、抹黑城管这个群体。 哪个行业也有好人,哪个行业也有坏人!一些网友和媒体却罔顾这样的事实,混淆个别与普遍的辩证关系,动辄以偏概全,主观给违法者贴职业标签,如此认知浅陋、逻辑混乱的粗暴行为,是很危险的,因为这很容易误导社会视听,无端地丑化甚至妖魔化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撕裂社会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