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东段景御水汇洗浴中心来了3个客人,洗浴后不结账,还酒后滋事,其中一人自称延安市公安局民警,是来暗访执法的。目击者称,这名民警言语粗暴,辱骂工作人员,赶走客人。(5月16日,新华网)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很是气愤。作为公职人员,民警酒后滋事并辱骂工作人员,赶走客人,这样的行为只能说明自身素质的低下。那么,试问,警察能酒后执法吗?答案不言而喻。 14日晚8时20分许,在景御水汇洗浴中心大堂,一名穿T恤的男子正在骂骂咧咧。记者掏出手机拍照,该男子马上走过来,嘴里喷着酒气,伸手要抢手机。男子自称是延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前来暗访洗浴中心有没有违法犯罪现象,说话间还掏出一个警官证。 据景御水汇洗浴中心一工作人员介绍,当晚7时40分,这3人来到洗浴中心,在进行了简单洗浴后,其中一名穿T恤的男子带着一身酒气,打着赤膊来到位于负二层的休息区,提出要“小姐”的无理要求,遭到洗浴中心工作人员拒绝后,该男子开始辱骂工作人员,还脚踢值班室的门。 试问,在这样的反腐“高压线”下,为何屡有少数干部始终不能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依然敢于顶风违纪呢?作为公安民警,竟然知法犯法,不仅公然出入洗浴中心这样的娱乐场所,更是公然提出要“小姐”的无理要求,这样的事情真是让人大跌眼界,这出闹剧也实属不应该发生。 虽然,目前,此事仍在调查中。延安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也已介入调查。据了解,公安部去年出台“三项纪律”: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既然公安部有明确的“三项纪律”做要求,那么为何还会出现酒后滋事这一幕呢?不得不说,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对自身行为的放纵,还是权力欠缺监督制约的因素在作怪。 在此,笔者真心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在工作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彻底取得反“四风”活动的胜利,真正让群众路线走的更宽,走的更长。(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