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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人大代表报复打人不能“免职”了事?

时间:2014-05-15 11:46 来源: 作者:唐亦瑭 点击:
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然而,这名县人大代表在因上次殴打手机店主并砸车被行政处罚后,竟然再次来到该手机店对店主进行殴打,并叫嚣“上次的事情导致他被拘留20天,跟店老板没完”。试想,如此不思悔改反而还进行报复的行为,与地痞流氓又有何异?更

4月,蓝田县一人大代表因为矛盾殴打他人并砸车,被警方行政拘留20天。可踏出拘留所仅十余天,他又因报复打人,在短短一个月里第二次被行政拘留。记者昨日从蓝田县相关部门获悉,冯、黄系私人矛盾,县上、镇上都做过调解但未成功。第二次被拘留后,冯某主动提出申请,希望免去其人大代表的身份,蓝田县人大常委会已批准并终止了其县人大代表资格。(5月14日 来源:华商网)

可以说,“官员打人事件”并不新鲜,而因打人被行政拘留后再次报复打人的事才是新鲜。正如此次这名蓝田县人大代表、三里镇魏家沟村主任冯某,因为矛盾殴打他人并砸车,被警方行政拘留。可踏出拘留所仅十余天,其又因报复打人,在短短一个月里第二次被行政拘留。如此恶劣行径着实令人匪夷所思、震惊不已。

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然而,这名县人大代表在因上次殴打手机店主并砸车被行政处罚后,竟然再次来到该手机店对店主进行殴打,并叫嚣“上次的事情导致他被拘留20天,跟店老板没完”。试想,如此不思悔改反而还进行报复的行为,与地痞流氓又有何异?更何况其还是一名县人大代表、一名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村主任呢?

虽然,目前因其殴打他人砸车并报复的行为再次被延迟行政拘留,而且其也主动提出申请免去其人大代表的身份并被批准且终止了县人大代表资格。但是,并不能因其不再有县人大代表这一头衔而有让其不受党纪国法的约束,更不能因此而将事件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所掩盖。而还应建议免去其村主任职务,对其进行严加教育管理,特别是对其再犯的行为进行从严惩处。否则,难免其还会再次对他人进行报复打人?

试想,作为一名县人大代表和村主任,不仅未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为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言,带领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反而还以权仗势、狐假虎威,干起了与流氓地痞为伍的流氓行为,这不仅严重伤害和威胁到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损害了人大代表和党委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所以,对此无视党纪国法的恶劣行为,更应施以重典惩治。否则,如何严明党纪国法,导正社会视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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