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有网友发帖称,通道县正科级干部李进安之子婚期为2014年元旦,却从2013年12月14日起就开始举办婚宴,历时半个多月。李进安之子李毅为通道县农业局办公室干部。因被指为儿子超标办婚礼,原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正科级干部李进安近日被免职。(1月22日 网易网) 据通道县委办公室通报称,2013年12月14日至2014年1月4日,李进安先后为其子李毅操办婚宴,共宴请其亲友、同事等宾客5批次71桌387人,总计收受礼金5万余元。 通道县通报认定,李进安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按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违反规定,为其儿子超标操办婚礼,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县纪委已决定对其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2013年9月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其中,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一场普通的婚宴可以历时半月,笔者认为,这不外乎就是想规避各种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中央出台严禁对婚宴丧事大操大办之后,一些干部别具匠心,采用拉长线战术,将所有宾客分开宴请,一次性不能超过20桌,影响力确实大大地减少了,如此挖空心思应付,可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而对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宴的规定,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三令五申。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干部为子女大操大办婚宴之风还持续存在,特别是部分干部借机敛财,极大地影响了机关干部的形象,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今天,倡树文明节俭的婚宴新风非常必要,狠刹大操大办婚宴之风势在必行。 各级干部应进一步提高对婚宴简办、移风易俗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不准大摆宴席;不准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发送通知或请柬,参加婚宴的人员一般控制在亲属范围内;认识到大操大办婚宴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做到不主张、不参与,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倡导和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 笔者认为,此次事件决不能就仅仅对父亲免职就草草了事。据介绍,其儿子也是一名机关干部,同样也是受党教育的干部,对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应该熟记于心。同样都是干部,不能因为婚礼是父亲操办就只处罚父亲,举行婚礼的当事人同样难辞其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