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司法局长因“色”被免职。山西省新绛县人大常委会9日召开会议称,决定免去胡春生县司法局局长职务。(5月11日,新浪网) 4月28日,互联网络上曝出“山西新绛县司法局局长开着公车和一女子偷情”的视频。 5月8日,新绛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提名免去胡春生司法局局长职务。5月9日,新绛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免去胡春生新绛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不得不说,近年来官员的“桃色”新闻不仅拷问着官员的道德节操和生活作风,也暴露了官员自身思想道德意识的缺失和生活作风的“不检点”。情欲能让人失去理智,让人疯狂,更能让贪官去干他平时不会干的事情。 诚然,美女本就是稀缺资源,在现代社会这个供需时代,如果将男人看成商品的话,官员无疑就是就是“奢侈品”。所以,“女色”屡屡成为贪官上钩的一种“权色交易”,肆无忌惮,横行于世,损害自身名誉事小,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大。 食色,人之性也,这是人的基本生理欲望。领导、官员也是人,他们也不能超脱这个规律。但是,色字头上一把“刀”, 胡春生作为公众人物,本应该严守住基本的底线,把感情与堕落严格区分开来,严把自己的道德防线,以使其不去堕落、不去沉沦。但他却公然开着公车与女子私会,这着实不应该发生在一名党员干部身上。 近年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严刹“四风”运动,随着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少贪官纷纷落马,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权色交易几乎成为大多数腐败案件的定律之一。纵观这些落马的官员,无一不与女色有关,包二奶、养情人、与多名女性有染或是不正当男女关系,甚至与已婚妇女签订保养协议等等,无论官员级别大小,几乎人人中招。这些种种不仅让自身蒙羞,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的形象,更是与我们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 因此,笔者认为,此事件再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一记警钟,只有逃脱“权色交易”这个怪圈,才能保证党政队伍的风清气正。一步错,步步错,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当深刻地反思贪欲之害,应当清醒地意识到权利不可乱用,否则不仅自己前途尽毁,更是使政府公信力受损。(刘洛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