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披露,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儿子办理虚假人事调动手续、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被处分。同时被处分的还有梅州市政协主席李金元。省纪委称,根据群众来信举报和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情况,对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违纪问题进行了核查。(2月27日腾讯新闻) 公务员职业是多少求职者梦寐以求的,这可以从每年的招考大军看出。凭着父亲身居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职,钟某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这一职业,其实不能猜到,其父副主任之职帮了他的大忙。现在事情败露,钟某的公务员身份被取消,这是情理中之事,钟某本来就不是公务员,失去这一职位也是顺理成章。但其父利用手中的职权帮助儿子取得公务员身份,就应为权力腐败埋单,可钟勇生只受到了一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多少少有占了便宜之嫌。 笔者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钟勇生滥权为儿获得公务员身份与他受到的处分严重不对称,这样的处分又怎能起到警示作用?如果此事不败露,钟勇生为儿轻松谋得了一个好差事,这对于其子来说,解决了他一辈子的饭碗问题,或许还能在父亲的帮助下前途无量,其子从中谋得的利益足以让任何一个老百姓羡慕。其子从中获得的个人利益较大,钟勇生为此付出的代价较小,这就会给官员造成一种错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职位,最多就受到一个处分,官员们当然就会为此“前赴后继”了。 笔者以为,惩治腐败不是走过场,要达到震慑警示的作用,唯有让官员受到的处罚与获得的利益相对等。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官员重蹈覆辙,走上腐化堕落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