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该法院称,近两年发生的法官落马事件,客观上影响了法院整体的工作情绪。为了调动全院同事的工作积极性,院方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集体配发手机。全院工作任务繁重,每年有上万件案件,而工作人员不到两百人。许多法官干警经常加班,超负荷工作,几乎没有个人时间,但群众又经常反映联系不上法官。法官干警的工资收入并不高,电话费却常常超支。而法院人员无论如何,都应该积极密切联系群众,而不能置群众呼声于不顾。为了解决群众联系法官不畅的问题,法院决定实行电话公开制度,为全体工作人员配发统一的手机和工作公号,要求24小时开机,如果有群众来电当时有事不便接听,事后也要及时回拨。 笔者认为,工作需要方便群众本身并没有错,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但因需要方便群众就公款配发手机,却是在用公款乱消费,为职工谋隐性福利。这不仅不能切实达到“亲民”的目的,反而还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深入群众,联系群众,要真正靠双脚走入基层,走进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如此,才能真正“亲民”。同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公款消费,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全社会才能形成良好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