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每天有1500吨餐厨废弃物及150吨地沟油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云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做好地沟油制生物柴油工作的指导意见》成为一纸空文。昆明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地沟油是清朝时期就形成的,现在突然让我们统管起来,这是很难做到的事!”(6月26日《云南信息报》)
“地沟油是清朝时期就形成的”的高论,出自于昆明市城管局的(奚晴阳)奚大局长,据此笔者有些惭愧了,虽然此前笔者也有几篇博文揭批“地沟油”现在看来在奚大局长面前只能自叹不如,因为人家是站在历史的高度来审视“地沟油”的发生、发展、壮大,更是用历史观的角度告诉世人:几百年的积淀,岂是我辈说改就改的?
如此大言不惭,如此振振有词,如此大才之人现在还是一个昆明市城管局的局长,只能怪组织部门太埋没人才了!……后来一想好在他只坐到了局长的位子,如不然他指不定他要改写多少历史,把现有的社会弊端一股脑装进历史的“烂菜筐”,让人们触碰不得。
奚大局长的此番言论是雷语也罢,是惊人之语也罢,却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大无畏,爱咋咋地的慷慨。然而哗众取宠之后,人们发现他不过是官场之上的跳梁小丑罢了。故弄玄虚、蒙蔽事实、敷衍了事、为地沟油招魂,为己无能遮羞。说实在的这样的官员在其位,他的危害要比“地沟油”大得多!因为他会为“地沟油”一路畅通的流淌,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原以为两高的司法“解释”预示地沟油的死期就要到了,不料想奚大局长急赤忙慌跳出来为“地沟油”辩护,公然挑战民众忍耐极限欲意何为?
“清朝地沟油”之说,是拿积弊说事,责任归咎于“历史”一切为了逃避。
逃避什么:当然是逃避责任,逃避追究,不能坦诚面对质疑和询问。奚大局长既如此,那么他的整个团队又会如何?人们似乎不难想象。面对这样素养低下官员,又何谈群众意识,笔者敢说“为人民服务”他早已抛之脑后,说实际的,笔者实在不愿意用“为人民服务”一词与这样的官员扯上关系,他们太不配,因为用这样五个大字来度量他们都是对“为人民服务”的玷污。真不知这样的人是怎样坐上领导岗位的,遇到问题便想方设法的逃避,甚至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如果这样的官员可以谅解,那么何须两高司法解释对“地沟油”的最后“通牒”.
“清朝地沟油” 之说,是公然与法律唱对台戏,民意可以忽视,法律可以对抗。
“地沟油是清朝时期就形成的,现在突然让我们统管起来,这是很难做到的事!”大家一听就非常了然。他告诉人们:明知不可为有何必多此一举。像奚大局长这样的官员如果仅仅是缺少危机感,倒还有药可治,只怕是他们的骨子里已经流淌着与法律对抗的污血,且不说清朝地沟油是否属实,反正笔者没这闲心去查阅清朝历史文献记载。但是他可以搬出“历史”的概念叫板法律和中央精神,为自己的不作为辩护,可见已经病入膏肓。笔者不去揣测他是否在地沟油的黑金链条中有所得,但是可以肯定是他没有被“地沟油”烫伤过。否则他不会有这样的闲情逸致研究“地沟油”的前身今世。然而,他研究的成果确实与法律为伍,与民众的生命健康为敌。这样的官员多留一日都是对人民的犯罪。
“清朝地沟油” 之说,是官场文风,办事作风大暴露。
虽然“清朝地沟油”出自奚大局长,但是人们不难发现两高司法“解释”之后各地的轻摇漫步,对此有共鸣者大有人在。这主要还是我们考虑问题过于瞻前顾后,包括反腐倡廉在内一样都以历史已久,积重难返来形容问题的严重性,遇到深水区我们的办法不多,不是担心平静水面下的暗涌,就是担心搅动时激起惊涛骇浪自己跌落水中。所以“清朝地沟油”也正是在这种官场语境下的产物。不久前,太空教师王亚平给我们演示了水在失重下的奇异状态,但它不是现实自然界的状态,否则不仅是“飞流直下三千尺”成为虚幻,“水滴石穿”也成为枉然。那么权利在失重的官场又会如何?最起码他无法受民众的向心力产生应有的作用。失重的官场是可怕的。官员的言论得不到约束,难说他的德行心系百姓。
我们不能让“清朝地沟油”的歪理邪说成为气候,“地沟油”也必须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如果奚大局长做不到就别再这个位子上胡言乱语,倒不如去潜心研究清史,看看自己在这段腐败的中国史中属于哪一类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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