挎问良知:好心扶救老人,却被老人家人逼迫自杀身亡
时间:2012-08-10 14:00
来源:
作者:甜甜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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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扶老人要有证人或证据”时,确实很寒心,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则,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老的时候,也会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可有的人就是要以这样的理由为自已获得钱财,这是社会道德的缺失,也是社会的悲哀。
(新闻提要)据报道,7月25日,湖南湘潭鱼贩王培军骑三轮与卖菜女子刮擦,卖菜女跳车时撞倒8旬老太袁某,王培军将袁某扶起,袁某称王培军将自己撞倒,经检查无碍。第二天,袁某上门索赔,王培军同意付1.2万元。第三天,袁某之子反悔索赔20万。8月7日,王培军喝下农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现代中国人的基本修养,可是如今的“尊老爱幼”竟然会成了悲剧产生的根源,当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又无语又心痛的悲剧时,当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讨论是否还需要“见义勇为”时,当我们互相传授着“扶起摔倒老人”的技巧时,我们难道不觉很难堪很悲哀吗?我们难道不谁去反省为何中华美德会如此的变味呢?而我们的社会道德底线又在哪里?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夫子是教导让我们无论是谁的长辈,我们都要尊敬,无论是谁的孩子,我们都要抚爱。所以老人摔倒了,我们毫无顾忌的去扶起,孩子有困难了,我们也力所能及的去帮助他们,这是将大爱传承人间,这样的社会才会稳定和谐,因此很多好心人会不顾忌让自己惹上麻烦,而去帮助他人。
鱼贩事后自杀,鱼贩到底有没有责任?这难道真的是一起现代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吗?到底孰是孰非?真相又是如何?面对种种质疑,我们又该谴责谁呢?当我们面对社会道德和金钱至上的天秤时,我们又该做出怎样的裁决呢?
新闻中让人最不解的是,既然都签字同意调解结束了,双方都签了字了包括当地派出所副所长也一起签了字,怎么又反悔了?再说去医院拍片都没有问题,怎么一下子又是断了3个肋骨?真是荒唐!这难道不是敲诈行为吗?为何又会让鱼贩赔付呢?
对于该事件,人们关注的不应只是道德层面,更应用法律来维护正义。王家人应该起诉袁老太和其子女。袁的行为难道不是敲诈勒索吗?!不仅行为极其严重,致使受害人死亡,而且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他们不仅应赔偿王家所有损失,凡参与敲诈的人都应接受法律严惩!
面对社会现实的残酷,原本生活不宽裕的他,承担不起高额的赔付,鱼贩选择了自杀,这对于他来说,是种解脱。他的心理该承担着怎样的痛苦?为何会如此不堪一击?为何不用法律来维权?是连环索赔步步相逼还是觉得自己委屈呢?逝者已逝,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了,我们不得不再次面对,生命在现实生活中的脆弱。
听到“扶老人要有证人或证据”时,确实很寒心,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则,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老的时候,也会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可有的人就是要以这样的理由为自已获得钱财,这是社会道德的缺失,也是社会的悲哀。
不论怎样的悲剧发生,当社会、老人还需要我们时,我们还是会伸出援助之手,只是这个时候,希望那些“不良”行为能在法律的制约下,有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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