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学:留庄镇土地爷岂能“靠地吃地”
时间:2011-11-17 11:28来源:半壁江原创中文网 作者:荆楚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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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104省道自南向北进入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路东一片乡村别墅煞是惹眼:8栋红瓦灰墙两层小楼依次排开,每栋楼有一个独立小院,楼两侧是绿化带和景观树。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违法占地建别墅的主角,竟然是留庄镇国土资源所。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
沿着104省道自南向北进入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路东一片乡村别墅煞是惹眼:8栋红瓦灰墙两层小楼依次排开,每栋楼有一个独立小院,楼两侧是绿化带和景观树。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违法占地建别墅的主角,竟然是留庄镇国土资源所。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土地爷这种“靠地吃地”的做法,实在无法让人苟同。
留庄镇国土资源所为自己建别墅,已经涉及多项违反国家政策和土地管理法规。按照相关规定,征用基本农田搞建设,必须经过上级有关部门审批,但据微山县国土局副局长杨传民证实,留庄镇国土所办公楼和别墅占地至今都未完善相关手续。建别墅,国家更是早有禁令。谁都知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代表国家或地方政府管理土地资源的执法部门,不仅应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还须承担起和监管执法职责。可是,留庄镇国土资源所竟然利用土地执法权,违规占用基本农田,为自己筑起了安乐窝,这是实质是新形势下的一种腐败行为。这样一来,靠他们如何能“管好码头”?正如村民们所说的,国土所本身就违法占地了,还怎么管别人?
在留庄镇,乱占耕地的违法行为远不止国土资源所这一起。留庄二村一名不敢透露名字的李姓村民介绍:2003年,村民个人企业微山新耀贸易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47.75亩,这家企业目前已改成砖场;2005年,时任村干部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停车场一处;2006年,村干部又在集体土地上划分宅基地出售,后来就建成了这8栋别墅;2007年,村干部再次在集体土地上为村民划分宅基地,占地面积28亩。对此,微山县国土局对包括国土所在内的几起违规占地事实作出处罚决定已经4年有余,至今仍没有执行到位,而是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如此下来,国土管理部门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微山县国土资源局近年来却先后获得“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局长高海军在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0年度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利用耕地违法建别墅,损害的无疑是村民的利益。一位留庄二村村民说,“这些别墅都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起来的!2006年开始建,当时把齐膝高的棒子苗(玉米)都推平了”。另一位村民反映,七八年前村里人均8分地,现在人均只有五六分了,他气愤地说:“在我们这里,基本农田保护就是一句空话!”有上访村民则称,“每次我们上访之后,县国土局都会派人来查,但来了都是吃吃喝喝,顶多罚些钱了事。”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占用基本农田搞建设的行为,国土部门必须督促地方政府拆除在基本农田内的建筑设施,并恢复原有种植条件;构成犯罪的,还应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日前,包括国土资源所违法建别墅在内的留庄镇土地违法问题和微山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不力的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微山县国土资源局表示将要“处理到位”。对此,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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