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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文:试论警察形象的真实性

时间:2014-08-26 18:45来源: 作者:张友文 点击:
既然文学真实性问题如此复杂,本文仅就公安题材小说中的警察形象真实性谈点浅见。本人曾在《试论公安文学及警察形象》一文中指出:许多警察在当下的文学文本中是以“他者”而存在的,是文字操作者想像中的警察形象,正如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形象一样遭到了歪曲、

传统的文学观念强调文学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海德格尔认为:“艺术是现实的模仿和反映。”他的这一观点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中世纪的“模仿论”。而当代我国的通行说法是:文学作为意识形态,是 对客观社会生活的必然反映,通过对生活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使之更具有普遍性。“模仿论”也好、“镜子说”也好、“客观现实的必然反映”说也好,一句话,一切文学艺术都应该按照生活的真相和本来面目加以反映,这就是文学真实性。①

但是,真正的文学真实性并不是那么简单。在新时期的历史语境下,所谓的真实性标准实际上也是糅合了诸多政治话语——判定一部文学作品优劣的“真实性”,往往首先被置于政治坐标之中予以考量,政治标准在真实性话语生产中充当着认知机制、审美体验和意义结构等多重角色,它不断地搜集、认定、筛选、组织和分配适应它需要的“真实”,确立“真实”的等级秩序并控制着“真实”的再生产。因此,新时期初期借重政治话语的规训威力,“真实”标准迅速成为衡量文学艺术水准高下的首要标准,成为一种新的文学成规和话语权威。②

既然文学真实性问题如此复杂,本文仅就公安题材小说中的警察形象真实性谈点浅见。本人曾在《试论公安文学及警察形象》一文中指出:许多警察在当下的文学文本中是以“他者”而存在的,是文字操作者想像中的警察形象,正如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形象一样遭到了歪曲、解构,一点也不真实。时下的流行语如是说:接地气才能有底气,有灵气,才能凝心聚力。该文主要是针对警察形象是否与现实生活相符而作,旨在向广大码字工匠们呼吁,希望他们的作品遵从列宁的现实主义文学观,尊重现实,忠实于生活的本来面目,体现出社会生活的某些本质规律,写出真实的警察(只是论及表象的真实,因篇幅所限并没有展开,也就是说并没有触及警察的灵魂深处)。如今,本文仅就公安题材小说中警察真实的心理活动展开论述,目的在于发掘人物内心深处的奥秘。

本人从事公安文学研究达10多年之久,阅读的公安题材小说颇具数量,发现一些公安系统 笔下的公安题材小说模式化问题较为突出。譬如人民警察正在与心仪之人说悄悄话,或正在尽情地享受美食,或正在病房里侍候亲人等,突然发案了,且发了大案,他们必须赶赴案发现场,置亲情人伦于次……这些警察就像一架架不知疲倦的机器超负荷地运转,他们有家不能回、有病不能休、有情不能诉成为常态,足见公安文学作品中的人民警察不再是“完整的人”, 不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成了一种符号、一类工具,很大程度上被异化了。

具体到作品,可参见武和平的长篇小说《掩盖》,其中有一场刑警胡子仇金虎顾不得休息,与逃犯进行恶战的情节:“大船起火后,胡子仇金虎在海水中折腾了一夜,将近黎明时分,筋疲力尽的胡子突然栽倒,薛驰一摸他的脑袋,烫得像火一样,便命他回家休息。”胡子不情愿地返回队里,将枪锁进柜里,准备回家,没料到发现了逃犯咬子邱建设……无独有偶,张策的中篇小说《无歌之夜》中的刑警分队长东方启明要与老婆离婚,同事问是怎么回事。他说:“什么怎么回事?我知道怎么回事?我上案子了,连轴转,回不了家。那天终于抽空回去说换换衣服,她说她要离婚。”同事劝他哄哄老婆。他说:“怎么哄?警车等在楼下,去河南驻马店抓人,大家可以等,案犯也可以等吗?我只能走。她说,你走了就别回来。”又如此小说中一个更加非人道的细节:因东方启明上案子,怀孕的妻子搬粮食缸时不幸流产。再如,朱维坚的长篇小说《暗算》中的刑侦副局长李斌良离婚后,女儿跟前妻一起生活。因工作性质特殊,李斌良难得有机会与女儿待在一起。而正当他与女儿手牵手在街头漫步享受天伦之时,案子发了,他丢下女儿拔腿就追……

上述公安文学作品中的警察形象给我的感觉是不真实。文学是人学。人民警察首先是人,然后才是警察,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也有内心苦恼和困惑,也有心理危机。为何上述作品只写出了人民警察的“形”,却没有发掘其“神”呢?正如武和平先生在给第二期鲁迅文学院公安 研修班学员作题名为《从作者到 的嬗变》的学术讲座时指出的那样:“当下许多警营 笔下作品形浅神散、意窄蕴短、人物苍白、有形无魂。”

公安文学从战争文学脱胎而来,不可避免地沿袭着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此思维模式自然形成两大语言系统,即“我军”系统和“敌军”系统。“我军”系统里用一系列光明的词汇组成:英雄人物,他们通常是出身贫苦、大公无私、英勇善战、不怕牺牲,不会轻易死亡,没有性欲、没有私念、没有精神危机,甚至相貌也有规定……;“敌军”系统则是用黑暗的词汇组成:反面人物,他们通常喜欢掠夺财富,贪婪、邪恶、愚蠢、阴险、自私、残忍,有破坏性和动摇性,最终一定失败……③

在中国现代历史上,和平年景依然沿袭战时思维的现象普遍存在。两大语言系统可以用“好人一切都好”“坏人一切都坏”的模式来概括。此模式归根结底还是现实主义尤其是革命现实主义或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模式;这种“我”胜“敌”败的套路在十七年的“红色经典”小说、“农业合作化”小说以及在新时期的改革小说中被广泛使用,公安文学传承这一模式无可厚非。

此模式在公安文学中具体表现为正义战胜邪恶,即人民警察克服重重困难制伏犯罪分子。如此运笔彰显了人民警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美好品质,建构了人民警察崇高伟岸的形象,美哉!这些人民警察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不畏艰险、不怕牺牲,顽强拼搏、勇往直前,用汗水、鲜血乃至生命绘就了一幅幅气贯长虹的英雄画卷,谱写了一曲曲感天动地的壮丽凯歌,在读者心中树立了一座座不朽丰碑,壮哉!人民警察的对立面——犯罪分子则是贪婪、自私、阴险、狡诈的,他们掠夺财富不手软,杀人不眨眼……

从文学创作的实践历史来看,创作受传统和惯例的影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韩愈钟爱先秦散文,苏东坡“最喜陶渊明”……悠久而厚重的文学传统,无疑会给后来的文学创作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深刻的启发。但是,同样关注传统的美国批评家布鲁姆则把传统视为当下创作的压力,他强调文学创作作为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生命和发展维系于不断的创新,维系于对传统的不断超越。④

由此可见,二元对立模式化的宏大话语束缚了公安文学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并致使主流意识过于彰显,人性深度发掘不够,故警察形象显得不真实,生命力也不会久长。

儿女情长的警察

实际上,本人通过十多年对公安文学的潜心研究,发现一些公安文学作品中的人民警察形象刻画得还是比较真实,堪称“这一个”(黑格尔语),譬如胡雪梅的中篇小说《花朵》(《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11年第11期、《小说选刊》2012年第1期转载))中的警察刘秋生即是。

此文本以电视新闻记者吴媚的口吻叙述。她奉组织之命在自家阳台上用台里新买的高清晰度摄像机拍一个野生的菜市场,伺机捕捉城管对它突击摧毁的抢眼画面。她用心观察了几天,没等到城管,倒是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镜头里凶手正举刀追杀一个人,在场的、穿着警服的、削瘦的民警却没有出面制止,反倒躲到肉案板下面的狗洞里。在这个关键时刻,一个肥胖的妇女朝凶手高喊:“住手”。凶手一愣,似乎真的住手,被追赶的那个人趁机逃了。待凶手回头时,发现了躲在肉案板下面的警察,挥刀便向他砍去,那妇女冲上去夺刀,与歹徒搏斗了几个回合后牺牲。

吴媚非常想把这个懦弱胆小的人民警察曝光,台长不同意,说有损党和政府的形象。第二天,她得知那个见义勇为的妇女是刑警于荣光的母亲。其母亲的死就像一片树叶落地,没有在社会上引起任何反响,报纸上说她疑似“遇到拦路抢劫”“被人捅死”,“警方正在寻找目击者”。

目击者吴媚因没有出面举证而良心不安,她决定找到那个胆小的警察。事情就这么巧,她外出采访时看到一个男人正在对躺在地上的老人施救。他不惧老人的呕吐物,对老人进行嘴对嘴人工呼吸。等到看清那个好心人时,吴媚才发现正是她努力寻找的警察——刘秋生。她当众搧了他一耳光以解心头之恨,抱着老人的刘秋生并没有还手,还对她说“对不起”,因为他心里有愧。在医院里,吴媚听急诊部主任说,这个老人是刘秋生救的第6个,刘秋生还有个患白血病的女儿朵朵正在医院12楼住院。吴媚从朵朵口中得知刘秋生的许多英勇壮举,朵朵还说他经常给自己输血,并鼓励她坚强地活下来。

吴媚与刘秋生对话,满脸羞愧的刘说当时自己没有与犯罪分子进行殊死搏斗,不是贪生怕死,苟活着是想用自己的血延长女儿的生命。自从那事发生之后,他再也没有脸穿警服,良心的拷问一直使他深受谴责,日夜不安。

吴媚弄清事情原委后,决定通过新闻媒体的力量呼吁人们来关心朵朵。接着,市民们自告奋勇地为朵朵献血,刘秋生磕头谢恩,向献血者谢恩,同时也是谢罪,向英雄于荣光及其母亲谢罪。白血病属不治之症,哪怕市民献的血再多,也不能挽救朵朵的生命。朵朵最终还是走了,警察刘秋生随即从12楼跳楼自尽。

我以为,刘秋生这个警察形象可用“刻骨铭心”来形容。他的忏悔意识不言而喻,此意识乃是文学获得人性深度的一种精神力量。“单纯以人性善来解释人的行为容易使作品流于肤浅,而单纯以人性恶来解释人的行为则容易减弱作品对现实的批判性并丧失文学的理想色彩。通过揭示心灵世界的冲突以及这种冲突所包含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来说明人的行为和以此为基点来说明世界,则会显得更加深刻。”⑤

刘秋生为了女儿朵朵苟且偷生,这是真实“小我”的流露;而身着警服又需要他担起“大我”。刘秋生内心深处的“小我”与“大我”之间的搏斗就是一颗“受难的灵魂”(胡风语)在“燃烧”、“蒸沸”。刘秋生这个人物形象不是用好坏、善恶、美丑可以界定的。他在关键时刻退缩,从国家利益和警察职责来说,他是失职的,他是丑的,甚至说是恶的,但是从伦理道德的眼光来看,则是善的行为,是他重父女情的表现。正如“关羽在华容道放走了敌军之首曹操,这在政治法庭和军事法庭中无疑是恶,是叛变行为,但是,在道德法庭面前,这又正是关羽不忘曹操往昔的知遇之情而表现出来的一种道义力量,它又是善的。”⑥

德国物理学家海森堡从量子力学的普通定律推导出来的“测不准”原理同样适用于对人民警察刘秋生的测量。人性是复杂的。法国狄德罗说:“人是一种力量与软弱、光明与盲目、渺小与伟大的复合物,这并不是责难人,而是为人下定义。”因此,我们不应当以牛顿式的决定论和线性的因果论来评判刘秋生身上的善恶、美丑现象,而是应该借助“测不准”原理来分析这个警察人物,才会发现他是一个复杂的组合体,是真实可信的。

左右为难的警察

再看看劳美的中篇小说《笔录》(原载于2007年10期《广州文学》、2007年11期《小说选刊》)。刑警队长新好与老婆离婚后,心情郁闷,但还是一心扑在案子上。自从接手一位年轻女性被杀案之后,“眼前晃动的又是那具血淋淋的女尸,皮肤白皙光滑的女尸。”加之所食酒精的作用,他便不由自主地跟在“一个穿着短裙身材亭亭脸蛋俏丽的女孩儿”身后,身体的器官也不由自主地膨胀起来。这是弗罗伊德的性心理在作怪。尾随着漂亮女孩的新好甚至产生了实施犯罪的肮脏念头,这都是人性的真实写照。俗话说“百善孝当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好人。”警察首先是人,然后才是警察。

人性与神性只有一步之遥,正如冰毒与麻黄也只有丁点之差。新好有贼心,却没贼胆。他错过了“勇敢”下手的大好机会,却让刘蓓的弟弟抢了先。于是,刚刚还有过龌龊心理的新好反倒有了从天而降的表现自我的机会,第一时间将刘蓓的弟弟逮了个正着。紧接着连那个无线索的女尸案也一同带破了。如此神速地破案,天下少见,领导高兴、同事羡慕、新好得意。局长欲给新好记功,要他准备先进事迹材料,还让他做好巡回演讲报告的准备。如果没有意外,按如此逻辑发展下去,新好的未来一片大好,心情自然也是无比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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