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让子弹飞》有真实原型 马士弘先生在《百岁追忆》中这样写到:“我小的时候正处在乱世,四川出现了很多土匪,家乡也发生过许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读小学时,就发生过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有任县长来忠县报到,马上就要到县城了,却不慎从船上栽到水里,尸首很快就漂走了。欢迎仪式已经开始,鞭炮都点燃了,这种情况下,县长秘书决定冒充县长,而县长夫人也点头同意了。那时我父亲在县里当议长,假县长还来我家拜会,我也见到过。好几个月后,有人举报,假县长被撤职查处,关了起来,县长夫人也带着娃娃离开了。这件事,县里家喻户晓。” 近日,马识途先生也曾多次提及,《让子弹飞》情节真有其事。然而按照相关资料,马士弘先生出生于1911年。根据1902年颁布的“壬寅学制”,当时教育分为“三段七级”,“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共10年,儿童6岁入学,前7年为义务教育,包括蒙养学堂4年、寻常小学3年,无论何人都要接受前7年义务教育”。而1904年的“癸卯学制”,在“壬寅学制”的基础上作了调整,规定“初等小学堂修业5年,7岁入学”。也就是说,从马士弘先生读小学的年龄计算,此事只应发生在1917年之后的民国时期。 据查阅,关于忠县民国时期的历史,除今人编写的《忠县文史资料》、《忠县忠州镇志》等有所提及外,最值得关注的是四川省文史馆员陈德甫先生编写的民国《忠县志》。此书完稿于民国34年(1945年),共80余万字,“凡纲二十有二,目一百九十有二,地图八”,“远之则续前志(清道光年间和同治年间的两部《忠州志》)所有而补其所无,近之则增纲益目汇纂无遗典法,虽不合乎史裁,而远近详略亦无乖于志例矣”。 按序文所言,民国《忠县志》一方面补道光、同治年间两部《忠州志》所阙失的内容,另一方面记载近年史实,“远近详略”都严格按照“志”的要求来写。如果查证忠县民国年间事,本书无疑是最权威的版本。 辨析:县长被淹死确有记载 “假冒县长”之事,《忠县志》中是否有所记载?据忠县作协副主席江中心介绍,“民国《忠县志》上有记载,一位县长到忠县上任,在码头下船时坠江而亡。但是否秘书冒名带其夫人上任?我未看到过资料”。他建议到忠县档案馆、史志办进一步查询。 对于马士弘和马识途两位先生的说法,忠县史志办相关人员表示,“从来没有见过类似记载”。当问及“是否听过忠县流传类似故事”时,八位不同年龄段(最大65岁,最小24岁)的忠县本地受访者均表示否定。忠县文化馆一位不知姓名的负责人建议“找陈仁德老师”,“他是民国《忠县志》作者陈德甫先生的孙子,长期研究忠县文化……” 据陈德甫先生的孙子、现任重庆市诗词学会副会长的陈仁德先生称,民国《忠县志》“目一八八谈故”中记载:“民国27年7月,新委忠县县长余旭字晓辉,邻水人,率眷乘轮莅忠。抵岸时,乘客拥挤,江流过急,旭转登小舟。舟簸,遂坠水溺毙,悬赏捞尸未获。妇孺哭之甚哀,县人助以斧资使归,行至中途又被匪劫,天之厄旭甚矣。” 故事不是太复杂,1938年7月,四川邻水人余旭率家眷到忠县就任县长一职,可惜还没上岸就掉水里淹死了,尸体都没能找到。余旭的妻儿哭得很惨,忠县乡亲看着过意不去,给他们凑了路费,但回家时又遭强盗打劫。真是太“造孽”了! 余旭此人,《四川文史资料》第9辑中也有提及:民国时期四川开办“县训所”,主要用于培养国民党行政干部。当时来自伪中央的王缵绪和代表地方势力的邓汉祥明争暗斗,王缵绪为了扩大自己势力,极力拉拢一批“县训分子”。他知道这些人“有奶便是娘”,除了极端“亲邓分子”,能够做县长的就都让他们去当县长,邻水县人余旭就是其中一位。 质疑:假冒县长有那么容易? “新县长淹死”在忠县的确存在,但是“县长秘书假冒县长,并得到县长夫人同意”,而且“一假冒就是好几个月”,这种事情却似乎有些“天方夜谭”。陈仁德先生认为,新县长在码头淹死,此事周围的人都知道了,这种情形下如何假冒?况且,县长夫人竟然同意别人假冒自己丈夫,听起来还是戏剧性的成分比较多。 他表示,“假冒县长”不是小事,如果真实发生过此事,《忠县志》上应该有所记载,“马先生会不会记串(混淆)了?”当问及“会不会是县志记载疏漏,或者因为某种原因,故意有所避讳”,陈仁德肯定地回答:“马先生说在家中见过那位假冒者,他说的家如果是指忠县老家,就绝无可能。” 关于“假冒县长”之事,1945年陈白尘在话剧《升官图》中就描述了类似情节,但现在多认为其受果戈理《钦差大臣》的影响;清代无名氏的小说《施公案》中也提到,一位叫毛如虎的恶霸假冒知县,强抢民女,摊派苛捐杂税,压榨黎民百姓。 普遍看来,“假冒县长”这样的情节,大都出现在小说戏剧中,偶尔有史料记载的,真伪亦难辨别。艺术来源于生活,也高于生活,不管马识途先生所写是否真实发生于忠县,都无法影响其作品的文学价值。 文/重庆青年报记者 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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