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挚友到对手:对胡适与梅光迪“文学革命”争论的再评价

时间:2013-03-18 19:12 来源: 作者:刘元敌 点击:
胡适与梅光迪,这两个安徽老乡留美同学本是相交多年的知己,却因在提倡白话诗方面意见针锋相对,终于渐成陌路。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梅光迪坚决和持续的反对态度促成胡适逐渐坚定用白话创作诗歌的决心并最终付诸实践,那篇令胡适爆得大名的《文学改良刍议》以

  胡适与梅光迪,这两个安徽老乡留美同学本是相交多年的知己,却因在提倡白话诗方面意见针锋相对,终于渐成陌路。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梅光迪坚决和持续的反对态度促成胡适逐渐坚定用白话创作诗歌的决心并最终付诸实践,那篇令胡适爆得大名的《文学改良刍议》以及那本《尝试集》就是这样问世的。自然,在胡适萌发用白话创作诗歌的过程中,他与梅光迪的几个朋友如任叔永、杨杏佛和陈衡哲等也起到非常重要的“陪衬人”作用,他们或反对或赞同,最终成就了胡适的一世英名。不过,胡适自己承认,还是梅光迪的反对最为重要。如胡适晚年曾对唐德刚说,他的白话诗歌试验正是由于梅光迪的不断反对,才把他“逼上梁山”的,而事情的起因也和梅光迪有关。[②]在此我们仅就他们二人民国初年的交往历史特别是在美国留学时的交往情形进行梳理,其中特别值得关注者,是这一阶段胡适对包括梅光迪在内友人意见的态度以及胡适在生活中所受一些日常小事刺激所导致的有关心理变化,以见这种同学老乡兼好友关系的日常交往活动以及日常生活状况,如何制约和影响了文人的文学观念及文学实践。

  胡适与梅光迪的最初相识,按照梅光迪的说法,当是在1909年的上海,其居间介绍者是他们的安徽老乡胡绍庭:“自余寄迹吴淞江上,同游中颇与绩溪胡绍庭意相得。绍庭数为余言其宗友适之负异才,能文章。余心至之而未有一识其面也。去秋,适之过淞视绍庭,时余与与绍庭同舍而居,因得由绍庭以介于适之。今年仲夏,余约一二友人北上应游美之试,遇适之于舟中,彼此惊喜过望。由是,议论渐畅洽,而交益以密。”[③]梅光迪此处之“今年”即1910年,由此推知他们相识是在1909年。不料梅光迪此次落榜,次年才被录取为清华教会学校官费留学生。而胡适却考取并于同年赴美留学,也因此他们失去同年赴美留学的机会。好在梅光迪次年顺利考取,胡适得知消息后极为兴奋:“见北京清华学堂榜,知觐庄与钟英皆来美矣,为之狂喜不已。”[④]这是1911年的8月18日。

  此时的胡适与梅光迪,对很多问题看法基本一致。实际上,从他们的书信及日记中可知,1915年之前,胡、梅二人虽然在对中国古代思想学术的现代阐释上存在分歧,但基本上属于思想学术之争,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友谊。对于胡适的思想才华与学术见识,梅光迪很早就发现并予以充分的肯定。“中人在此者不下三十余,求其狂妄如足下万一者,竟不可得,正所谓梦梦我思之者也”。“足下论阴阳极透彻,论打通小康亦详尽,谓孔子不论来生,以为诚实不欺,尤令吾叹赏”。这一时期,胡适留学日记中涉及梅光迪处也很多:

  梅觐庄月前致书,亦言女子陶冶之势力。余答觐庄书,尚戏之,规以莫堕情障。觐庄以为庄语,颇以为忤。今觐庄将东来,当以此记示之,不知觐庄其谓之何?(1914年6月8日)

  同年7月18日:发起一会曰读书会,会员每周最少须读英文文学书一部,每周之末日相聚讨论一次。会员不多,其名如下:

  任鸿隽梅光迪张耘郭荫棠胡适(1914年7月18日)

  今夜同人有「社会改良会」之议,君倡之,和之者任叔永、梅觐庄、陈晋侯、杨杏佛、胡明复、胡适之也。(1914年8月14日)

  1915年8月3日:梅觐庄携有上海石印之《白香山诗集》,乃仿歙县汪西亭康熙壬午年本,极精。共十二册,两函。有汪撰年谱,及宋陈直撰年谱。汪名立名,吾徽清初学者。(1915年8月3日)

  梅光迪此时没有日记,但从其回复胡适的信中,可以看出他与胡适之间,在1915年之前,尽管某些方面存在分歧,但还是能相互启发、相互理解。不过从梅光迪信中也可发现,其性格比较自负,好胜好强,似乎任何问题都要与胡适争论至少也要辩解清楚,这无形中就埋下了他日与胡适就白话诗问题要一争到底的种子。且看此时他致胡适信中的几段:

  来书所言极是,足下既以为吾两人所争非重要,自此可不必争矣。然迪仍有数语欲贡诸左右,非敢言争也。寸衷之所执,欲就有道君子以商可否耳。[⑤]

  迪一生大病,全在气盛。气盛则不能下人,而忌者中伤之术乘隙以售,一生吃亏全在与此。[⑥]

  看来梅光迪对于自己的毛病很清楚,但性格使其不能不好胜好辩。就上面所引第一段而言,既然梅光迪已经坦承“可不必争矣”,就该不再谈论,但他还是用了该信的绝大多数篇幅为自己辩护。第二信更是如此,彼时梅光迪与一留美同学争吵乃至动手,为怕胡适误解自己动手打人,梅光迪此信有上千字几乎都是在解释和辩解,同时不忘攻击那位与他争吵的同学。所以后来他与胡适在白话诗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是可以预料的,因为他们都是必欲战胜对方而后快之人。

  就胡适而言,他承认是在明确要以白话创作诗歌后,才遭到梅光迪的坚决反对,之后两人友谊逐渐淡漠,由亲密变为客气。随着胡适1917年在《新青年》上刊出《文学改良刍议》爆得大名后,他们的关系更是日渐恶化。后来胡适先于梅光迪回在北大任教,曾致信梅光迪要他也到北大,但被梅光迪拒绝,原因即在他对胡适以及《新青年》的倡导文学革命持反对态度:

  足下所主张无弟赞一辞之余地,故年来已未敢再事哓哓。盖知无益也……足下向称头脑清楚之人,何至随波逐澜……吾料十年廿年以后,经有力有识之评论家痛加鉴别,另倡新文学。[⑦]

  不过梅光迪并未完全断绝去北大任教念头,毕竟这是国内最高水平学府,而且他对胡适也没有绝望,认为他们的友谊可以让他即便到了北大,也能不至于因为学术见解不同而遭受排挤:

  弟来北大授课事究竟为足下所欢迎否?弟朴诚人,决不愿挟朋友之情而强足下以所难。若足下真能容纳“异端”,英文科真需人,则弟自愿来,否则不必勉强也。[⑧]

  此时东南大学的文科是梅光迪留美好友刘伯明主持,其文学见解与梅光迪接近,所以梅光迪回国后决定任教东南大学。根据吴宓日记中的说法,梅光迪决定召集一帮志同道合之人,办刊物写文章,与胡适大战一场。为此他力邀尚在美国留学的吴宓提前回国参战。据吴宓日记,吴宓接到邀请后几乎没有犹豫,即放弃在北京高校任职的机会,而毅然到东南大学与梅光迪等一起创办《学衡》,为此甚至不惜接受很低报酬。之后,梅光迪与胡适自然还有交往,但已沦为客气乃至生分。

  查胡适留学日记,可知他由思考中国语言改革问题转而思考“文学革命”问题并最终尝试写白话诗,实在是出于偶然。[⑨]但偶然的背后又有很多必然性因素,例如胡适的性格抱负决定了他不愿继续学些农科最终转为哲学,并拜在实用主义大师杜威门下等等。

  首先,就胡适个人在1915年下半年和1916年的留学生活而言,笔者以为有这样一些“小事”值得注意:

  (1915年)那个夏天,任叔永(鸿隽),梅觐庄(光迪),杨杏佛(铨),唐擘黄都在绮色佳,我们常常讨论中国文学的问题。从中国文字问题转到中国文学问题,这是一个大转变。这班人中,最守旧的是梅觐庄,他绝不承认中国古文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因为他的反驳,我不能不细细想过我自己的立场。他越驳越守旧,我倒渐渐变得更激烈了。(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我那时常提到中国文学必须经过一场革命;“文学革命”的口号,就是那个夏天我们乱谈出来的。……

  这一年秋天,梅光迪从美国的西北大学转到哈佛求学,胡适在9月17日写了一首长诗送他,诗中第一次出现了“文学革命”的口号:

  梅生梅生毋自鄙!

  神州文学久枯馁,

  百年未有健者起。

  新潮之来不可止;

  文学革命其时矣!

  吾辈势不容全视。[⑩]

  请注意加着重号部分,当笔者利用书信日记等考察胡适与梅光迪两人这场重要争辩时,逐渐确认这场争辩之所以发生,与其说是和两人的文学观念不同有关,不如说和他们两人都具备的不服输和争强好胜性格有关。只是胡适相比于多少更趋于空谈的梅光迪,更愿意深入思考也更愿意做一些具体的实践也即尝试写白话诗,所以辩论的结果从一开始就可想而知了。

  (1916年)1月4日:吾国古谚曰,“死马当活马医”。言明知其无望,而不忍决绝之,故尽心力而为之是也。吾欲易之曰“活马作死马医”。活马虽有一息之尚存,不如斩钉截铁,认作已死,然后敢拔本清源,然后忍斩草除根。若以其尚活也,而不忍痛治之,而不敢痛治之,则姑息苟安,终于必死而已矣。[11]

  此段已隐约可见胡适对文言之态度,那就是“活马作死马医”。其实之后他与梅光迪争论的焦点就是如何看待文言,由此可知他与梅光迪已不可能调和。

  1月27日:我们为什么要在意“别人”对我们之看法呢?如何准确地评价我们自己(如果不是更行的话),我们不是和他们一样能行吗?

  此段见于胡适写给美国妇女的信,被胡适收入日记,可见他对此信的重视,由此段也可看出胡适的自负和抱负所在。

  1月29日:近来作诗颇同说话,自谓为进境,而张先生甚不喜之,以为“不像诗”。适虽不谓然,而未能有以折服其心,奈何?

  这一段也极为重要,说明胡适已经有意无意地在作诗过程中追求通俗易懂,只是暂时得不到他人的理解而已。如果有了合适的契机,胡适当然就会把自己用白话写诗的力量释放出来——胡适是幸运的,因为此时他离这个契机已经不远。

  这一年的2月3日,胡适在日记中提到与梅光迪讨论“诗界革命”,主要就语言问题展开,也就是所谓的“诗界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参阅梅光迪的回信,可知二人对诗歌的语言问题已经有不同意见。其分歧的关键处在于梅光迪认为文学中的“文之文字”与“诗之文字”截然不同,而胡适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梅光迪这样的看法“未达吾诗界革命之意也”。胡适在同日就翻译外国名著事写给陈独秀的信中,还提出了如果要创造中国新文学,“宜从输入欧西名著入手”,先让本国 模仿,“然后乃有自己创造之新文学”的建议。[12]如此种种迹象,说明胡适已经“蠢蠢欲动”,内心潜藏的“以白话入诗”念头就要开始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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