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内容的个体论(inpidualism)或内在论(internalism)认为,心的状态的本质或区分原则上是由个体因素所决定的,不依赖于个体所处环境的方方面面。这里所说的个体因素包括个体的物理状态、功能状态、心的状态的现象特征以及个体的外部行为表现。也就是说,一旦个体的物理的、功能的或现象的特征得以确定,则其意向性特征就可以得到确定。
自笛卡尔以来,个体论就是关于心的理论的主导思想。它统治了笛卡尔以后的心的哲学,并贯穿在当代心的哲学的各种唯物主义理论中。当然,对于二元论者、观念论者和唯物论者而言,个体因素有着不同的涵义。对于笛卡尔而言,个体因素就是思维。而对于贝克莱和休谟而言,个体因素则意味着心的现象特征。对于当代唯物论者而言,个体因素则主要地是个体的物理状态、功能状态或外部行为表现。
关于心的状态的这一理解近20余年来受到了引人注目的挑战。这一挑战始自普特南(hilaryputnam)对于自然语词意义的外在论(externalism)理解,并在博奇(tylerburge)的反个体论(anti-inpidualism)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对于维特根斯坦的某种解读则似乎可以引向一种彻底的反个体论。
一、普特南的意义理论
1975年,普特南在他的“‘意义’的意义”一文中提出了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问题:意义是在头脑之中吗?对这个问题的否定回答是心的内容的外在论理论的第一个里程碑。普特南通过他对这一问题的否定回答来生动地表达他关于自然语词的一个重要观点,这就是,一个人所说出的自然语词的意义取决于最好的科学分类学,而不取决于这个人自己对于这个自然物类别的观念。在这里,“在头脑之中”只是一个简便或比喻的说法,它是指对心理学事实的这样一种理解:心理学事实是个体的独立于外部世界的事实,亦即所谓的狭事实。根据普特南的论点,一个人所说出的自然语词的意义部分地取决于在科学上可探测的关于他所居住的世界的事实,因此它不可能是一个狭事实。这是一种关于自然语词的意义的外在论。
普特南借助一个具有科幻性质的思想实验来论证他的意义理论。为此我们要假定在宇宙的某个地方有个被称为孪生地球的行星。这个孪生地球与我们所居住的地球十分相像,生存着孪生的人,说着孪生的语言。你甚至可以想像每个地球人在孪生地球上都有一个孪生者——她的一个复制品。不过这最后一点对于普特南的论证并不是必要的。孪生地球上存在孪水,其物理性质与地球水相同,但其化学成分却完全不同,其成分是xyz而不是h[,2]o。如果是这样,那么地球人奥斯卡所使用的“水”这个词是指水,而孪生地球上的孪奥斯卡所使用的“水”这个词则是指孪水。而水与孪水确有本质的不同。因此相同的语词“水”对于奥斯卡和孪奥斯卡却有不同的意义。现在假定他们二人对于水或孪水的化学成分都一无所知,那么当他们使用相同的语词“水”时,他们二人“在头脑之中”的状态就不应有任何不同,但此时他们却用这相同的语词来意指不同的东西。因此意义一定不是“在头脑之中”。这样,普特南的论点就是:以自然语词来意指某物虽然在直觉上是一个心的状态,但却将世界包含其中。这是因为它部分地依赖于外部世界的可以被科学所发现的本质。
普特南的结论对我们前面所提到的那种对于心理学事实的狭义理解提出挑战,因为在直觉上我们不能不承认,一个人所使用的语词的意义是一个心的状态。如果我们遵循这一直觉而又接受普特南的结论的话,那就要在两种反应方式之间作出选择。
第一种选择是认为以自然语词来意指某物是一个复合状态,它由两个部分所组成。其中的一个部分就是那个遭到挑战的狭义的心理状态,而另一部分则是个体与外部世界之间的关系。就以自然语词意指某物而言,心的状态的区分或确定不能仅仅由“在头脑之中”的事情来决定。不过,以自然语词来意指某物依然可以是“在头脑之中”的一个结构,只是它的区分或确定要由其外部关系来决定。这种反应保护了对心理学事实的某种形式的狭义理解,它将狭义的心理学事实纳入一个复合的图景中。普特南本人所采取的正是这样一种反应。
不过事实上还可以有另外一种选择。这第二种选择认为普特南的结论从根本上动摇了那个关于心理学事实的观念,即便是作为复合图景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不可接受的。根据这第二种反应,“在头脑之中”所发生的一切无疑与心的状态有因果上的关联,但我们似乎没有必要认为它与心的状态有结构上的关联。
普特南之所以作出第一种反应,是因为在他看来,意义之所以不在头脑之中,是因为自然类语词是指代的(indexical)。如“水”这一语汇可以被看作“这”或“我”这样的指代词。所以在普特南的思想实验中,奥斯卡和孪奥斯卡的命题态度就是一种关于客体的态度。它们的内容是相同的,而所应用的客体(re)则不相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似乎就可以方便而自然地将命题态度中得自该个体的社会和物理环境的特征与得自个体之本质以及环境对其影响的特征分离开来。这就是说,我们可以区分狭义心理状态和广义心理状态,或将心的内容区分为狭内容和广内容。在其中,狭义心理状态不预设主体以外的客体的存在。
实际上,对于普特南思想实验的两种反应乃是基于对于“关于客体的态度”的两种不同理解。一种理解是认为关于客体的态度因指向一特定客体而与世界相关联。这种理解支持第二种反应。另一种理解认为,在关于客体的态度中,指示词(demonstrative)是在态度的内容之外的。
无论如何,普特南的思想实验所威胁的是这样一种观念:心理学事实是个体的独立于其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的事实。普特南认为这个观念有两点不足:一方面是低估了我们一直在关注的物理环境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低估了社会环境的作用。针对第二种情况,普特南引入了语言劳动的分工这样一个术语。就自然语词的情况而言,普通说话者是想要其语词的外延由专家来确定。这似乎是正确的。而实际上,这只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普遍现象的一例。但这里有一难题是普特南所没有解决的。这个问题就是:我们应当如何理解社会环境和物理环境在个体心理学中的相互关系呢?博奇在这方面的工作构成了外在论理论发展的第二个里程碑。
二、博奇的反个体论
博奇明确强调社会环境对于正确理解一个个体的心的状态的重要性。他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来论证心的状态的非个体性。
假定玛丽在她的日常语言中多次正确地使用“关节炎”这个语汇,那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她具有关于“关节炎”的心的状态。现在假定她说了这样一句话:“我们的关节炎已经发展到大腿了”。事实上关节炎只是关节部位的炎症,所以她的这句话暴露了她对“关节炎”这一语汇的某种错误理解。因此我们会认为她具有关于关节炎的错误观念。
现在博奇引导我们做这样一个思想实验。假定孪生地球与地球非常相像,而唯一的差别在于,在孪生地球上,任何风湿病都被称为“关节炎”。如果是这样,玛丽和孪生玛丽“在头脑之中”的状态就没有什么不同。但如果孪玛丽说“我的关节炎已经发展到大腿了”,那就可能是在表达一个为真的观念。二者的内部状态虽然相同,但她们所使用的相同语汇却具有不同的涵义。因此,博奇的结论是,社会环境是构成内容的要素,而不是外在于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博奇的思想实验并不依赖于“关节炎”的任何自然属性,他所强调的是界定“关节炎”这一语汇的涵义的社会情境。所以博奇的思想实验并不以普特南的结论为基础。这种独立性可能会导致某种误解。由于强调社会环境,我们可能不再能把握物理环境的重要性。但实际上博奇并不忽视物理环境的作用。相反,他对普特南的结论颇为赞同。博奇认为,物理环境的确是个体心理学的构成要素,但这一要素是以社会环境为中介的。虽然博奇的思想实验并没有表明这一点,因为他所使用的语汇并非典型的自然语汇。
博奇的思想实验的意义并不仅在于扩大了具有外在性的语汇的范围,更在于对于此类思想实验的意义的理解。地球人和孪生地球人在心的状态和事件上的差异主要地产生于其物理环境的差异,而后者则是以其社会环境的差异为中介的。这个社会环境是指其同类的心的状态以及他们和他们的同类们所使用的语词的约定意义。
如果物理环境在个体心理学中的作用是以社会环境为中介的,那么在普特南的思想实验中,“水”的化学结构是否为专家所发现就并不重要了。一个人所使用的语汇的涵义是由他所处的社会所规定的正确用法所决定的,而这个社会所规定的正确用法就是用这个词汇来指代那个东西。社会所规定的标准并不在任何别的地方,就在那个东西本身的本质之中。这个标准并不一定是要在真正知道该物质的化学成分的社会成员的心或实践中。至多只要求会有一个专家,而这也只不过是说这一物质有一个可以用科学方法来发现的本质。相反,尽管在思想实验中所考虑的情况是个体自己关于自然物的概念会导致错误的外延,实际上这也并不重要。即便水的化学结构是世人皆知,“水”的正确用法的社会标准还是由这个物质本身的性质所决定,而不完全是一个不受限制的社会惯例。
三、解读维特根斯坦
博奇对社会环境的强调不免使人联想起克里普克、皮考克和迈克道威尔等人对维特根斯坦有关遵循规则及私人语言论证方面的思想的解读。这可以被看作是反个体论理论发展的第三个里程碑。
在著名的对于私人语言的攻击中,维特根斯坦论证说我们不可能通过将心理语汇与我们自己的思想和经验联系起来来定义它们。除非心理语汇的意义有更为公开的来源,否则我们就没有其错误使用的标准,当然也没有其正确使用的标准。而如果没有使用正确与否的标准,我们就不能说自己掌握了这些语汇的使用。
所谓私人语言就是用以描述感觉的语汇。这种看法会很自然地导致认识论上的唯我论。维特根斯坦在他对私人语言的攻击中试图表明,私人语言是完全不可能的。
需要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私人语言并非指密码一类的东西,而是指用以描述“私人感觉”的语言。一个人要用一个语词来意指其事就必须认为自己是在遵循一个规则。维特根斯坦本人将他关于意义的规则遵循思想扩展到像希望和期望这样的具有内容的状态,这意味着具有内容的心的活动是遵循规则的。但是如果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用来区分遵循和遵循的假象的话,那么这个遵循的思想就是空的。而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只有在社会情境中来理解个体的遵循和不遵循,这个区分才有意义。按照迈克道威尔的解读,那就是:“单个的认识(或一般地说,心理学)主体必须被看作是以其与一个社会的关系为构成成分的”。
博奇的思想实验对个体论提出挑战,而这一立场却试图作出一种较为温和的反应,这类似于对普特南的思想实验所作的第一种反应。按照这种观点,心的状态以社会情境为要素的观点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之所以会有这种调和,是因为博奇的思想实验给人一种假象,似乎他的结论只是局限于个体心理学的因果结构与公共语言的局部不匹配。而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就不会给人造成这种假象。我们进而便有理由怀疑个体论与博奇的结论的调和。首先,因为规范结构的思想足以反映一个人的心理组织结构,因而在给定语言中从理性关系中抽象出来就是多此一举。更进一步地,戴维森的先验论证告诉我们,理解心的内容不可缺少的规范性的相互关联是不可能反映在用不包含内容的语汇来描述的功能作用结构中的。
对维特根斯坦的这种解读显然支持一种较为激进的反应。根据这种理解,如果我们只关注个体内部心理学而不考虑社会环境,那么我们的图景中就不能包含心的状态的主体。这就使人怀疑“个体内部心理学”这一标签。因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认为这样一个学科的发现能与心有任何结构上的关联。由此看来,某种形式的调和反应所假设的“狭内容”只不过是为了掩藏认知主体之消失的自欺尝试。对于物理情境,情况也是如此。
两种不同的反应具体体现在情境这一概念上。情境部分地决定(广)内容,这只是一种中性的说法。那个较为温和的反应将社会和物理环境看作是外在于心理事实的。相反,在那个较为激进的反应中,情境概念本身发生了变化。我们不能再简单地将社会和物理环境看作是围绕在心理主体的周围。相反,我们必须承认,环境因素内在地渗透于心理学研究的领域,即使所要研究的是个体的心理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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