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以撒和以实玛利的三边责任

时间:2010-11-05 16:59 来源:半壁江 网 作者:宇文怀远 点击:
原题:三边责任:亚伯拉罕、以撒和以实玛利如何以及为何、给谁以及从谁那里而来提供和拒绝死亡的赠礼[1] R.ChristopherHeard 两个儿子,两种供奉 说亚伯拉罕打算献祭(sacrifice)他心爱的儿子,这种说法一开始就是成问题的,因为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传


  原题:三边责任:亚伯拉罕、以撒和以实玛利如何以及为何、给谁以及从谁那里而来提供和拒绝死亡的赠礼[1]

  R.ChristopherHeard

  两个儿子,两种供奉

  说亚伯拉罕打算献祭(sacrifice)他心爱的儿子,这种说法一开始就是成问题的,因为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传统都一致认为,在神要求献祭的时候,亚伯拉罕实际上有两个儿子——以实玛利和以撒。在犹太教徒、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间就对该供奉(Offering)的解释方面进行的种种论争,常常关注的是预定牺牲者(intendedvictim)[2]的身份。犹太教传统——它扎根于《创世纪》22——将以撒的身份视作预定牺牲者。基督教传统在字面所指的献祭方面同意犹太教传统,但在以撒的身上看到了耶稣之死的先兆。《古兰经》版本的供奉(37章:99-113)并未说出预定牺牲者的名字;某些伊斯兰解经者认为该故事将以撒描绘成预定牺牲者了,而另一些[解经者][3]则认为该故事将以实玛利置于那个位置上了。犹太人、穆斯林和——在一种不同的方式下的——基督徒都将与亚伯拉罕的那种表面上的关联置于祖先的祭刀之下。这一事实([稍后]我会回到这一点上来)为思考死亡的赠礼,为了解——不妨这样来阐释德里达——将它送给谁、但不要从谁那里接受它、以及为什么,打开了一种迷人的可能性。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从圣经文本《创世纪》22开始。祁克果在《恐惧与战栗》中的沉思涉及到了这一故事形式,德里达在《死亡的赠礼》里同样如此。尽管德里达偶尔在与亚伯拉罕的关联中使用“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Judeo-Christian-Islamic)这个复合形容词(德里达1995,64),也偶尔从依据希伯来风格发声的“亚伯拉罕”(Abraham)转换成依据阿拉伯风格发声的“易卜拉欣”(Ibrahim)(德里达1995,69),甚至在某个段落里还略略提及伊斯兰传统将以实玛利当作预定牺牲者(德里达1995,69),但是他在1995年英文版《死亡的赠礼》中从来没有提起过以实玛利的名字。[4]该供奉依然彻底是“以撒的献祭”。德里达的对话者祁克果同样如此。他勇敢地说,“亚伯拉罕只有一个心爱的儿子”(1985[1843],54),即便他在几页前的一个地方附带地提到过“夏甲和[亚伯拉罕]驱赶到野地去了的那个儿子”(1985[1843],47)。因此祁克果和德里达[的考察]都是以祭坛上的——或者至少是要被送往祭坛的——以撒开始的。
  或许在这里复述一下祁克果对《创世纪》22的解读的某些重要环节是很有用处的。神对亚伯拉罕提出的一项艰巨的命令:“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创世纪》22:1[5])。从表面上看来,亚伯拉罕处于那种与一切伦理事物相矛盾的状态中,[但]他严格按照字句遵守了这一命令。对于祁克果来说,亚伯拉罕变成了“信仰的骑士”,因为“他并没有怀疑,并没有苦恼地左顾右盼,他没有以他的祷告向天意挑战”(1985[1843],55)。祁克果特别强调了亚伯拉罕在整个事件当中的“苦恼”:

  如果我自己要去与他说,我会首先描绘出试炼的痛苦了。因为那事,我将像一只水蛭一样,遍尝出自父亲苦难的一切恐惧、困窘和磨难了,而这是为了能够描绘出亚伯拉罕在坚持信仰时所遭受到的一切苦难。(1985[1843],81)

  为了解释亚伯拉罕不顾这些恐惧、困窘和磨难,依然能够献祭以撒,祁克果似乎在借助《希伯来书》11给予他的透镜察看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始终……有信仰,他相信神不会从他这里要去以撒……神会给他一个新以撒,使献祭的牺牲复活”[6](1985[1843],65;《希伯来书》11:17-19)。因此亚伯拉罕的信仰击败了他的恐惧,他准备好将刀——他的信仰的体现——划过以撒的脖子,直到这位骑士用来武装[自己]的那种信仰在最后一刻被来自天上的声音挡开了为止。
  在《死亡的赠礼》里,德里达将祁克果的解读中的某些因素换位到他自己“死亡的赠礼”的语汇中去了,而经过如此转换的那些因素又将我们带向了对这个故事的一种新思考。特别是,德里达对以撒之死亡的赠礼进行的定向,对于解释[这个故事]具有深刻的意义,尽管这些[意义]中的一些在《死亡的赠礼》本身当中还未获实现。亚伯拉罕愿意杀以撒,这是为了谁的利益,或者说是为了谁呢?依据祁克果,

  那么为什么亚伯拉罕要这么做呢?[那是]为了神,或者换种说法也一样,为了他自己。他为神那样做,因为神需要他信仰的证明;他为他自己那样做,是为了能够给出证明。(1985[1843],88)

  或者用德里达的语调来说,神“要求亚伯拉罕将以撒杀死,亦即[要求他]向[神]自己献上一份死亡的赠礼”(1985[1843],65),并且“亚伯拉罕已准备好同意献一份死亡的赠礼,[同意]将他要将儿子引致的死亡献给神”(1985[1843],75)。祁克果对献祭的理解表现在图1中。



  亚伯拉罕


  献
  祭

  以撒神
  为了

  图1《创世纪》,典型的


  然而如果不同时看到他的哥哥以实玛利(他就在摩利亚之外,就在视野——或许是外围视野——所见的那座山的边上),要凝神察看祭坛上的以撒是困难的。因为尽管神提出用“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来考验[亚伯拉罕],读者们还是非常清楚: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那些阅读经验在GenesisRabbah中被定型了的读者,当然会注意到以实玛利在《创世纪》22中持久的在场:

  而他说:我请你带上你的儿子,等等(ⅹⅹⅱ)。他对他说:“我请你——我恳请你——带上你的儿子”。“哪一个儿子?”他问道。“你唯一的儿子,”他回答。“但两个都是各自母亲的独子啊!”——“你最爱的那个”。——“慈爱会有界限吗?”“甚至以撒,”他说。而他为什么不立即告诉他呢?那是为了使得他[以撒][7]在他眼里显得更可爱,并酬他以一切美言。(GenesisRab.55:7)

  犹太圣经注释揭示出,上帝指点中的三项——“你的儿子”、“你唯一的儿子”、“你最爱的那个”——在表面上可以同等合适地用在以撒和以实玛利身上。因此以实玛利隐现于《创世纪》22的边缘。以实玛利在《创世纪》22中的这一“踪迹”是特别具有启发意义的。就在一章之前,亚伯拉罕将以实玛利和他的母亲夏甲从自家营地中逐出去了——这是在神认可了撒拉对这一驱逐的坚持之后发生的。因此,《创世纪》21和22展现了两个平行的故事:在《创世纪》21中,神命令亚伯拉罕驱逐以实玛利,亚伯拉罕照办了;在《创世纪》22中,神命令亚伯拉罕献祭以撒,亚伯拉罕全力去做。在情节方面某些小的因素加强了[读者对]两个故事之间的平行性的印象。在《创世纪》21中,亚伯拉罕在清早就请夏甲和以实玛利出门,给他们的供应品如此之少,以致那个男孩立即面临了死亡的威胁——人们可以说,亚伯拉罕只提供了一囊水和一条面包,实际上是把死亡带给了以实玛利(夏甲似乎更坚韧些;对这些供应品的更充分的讨论,见Heard2001,86-90)。唯有最后一刻,神的天使的介入才保住了以实玛利的命。在《创世纪》22里,亚伯拉罕一大早就带上以撒进行献祭,很不幸,这场献祭没有供品——也就是羔羊。亚伯拉罕只带上火和柴,没带羔羊,表明他的计划是要杀死以撒。唯有最后一刻,神的天使的介入才保住了以撒的命。两个故事之间强烈的照应是建议[读者]把它们当作一双配对物(amatchedpair)来读(参见Goldingay1998,148;Gossai1997,7;Leviant1999;Levenson1993,103-110,123-124;Wenham1994,99-100)。
  然而,将《创世纪》21和22当作配对物来读,却使祁克果——以及德里达——对《创世纪》22的解读的某些方面复杂化了。在《死亡的赠礼》中,德里达处处指亚伯拉罕[要]杀死以撒(亦即“置以撒于死地”),指亚伯拉罕[要]将以撒的死献给神(比如德里达1995,75,93)。在以实玛利的遭逐和以撒的献祭之间的种种平行迹象使得这一表达的后一部分成问题了。固然,要是单读《创世纪》22的话,似乎亚伯拉罕献祭以撒只是对神的命令的一种回应;似乎杀死以撒,亚伯拉罕就将以撒的死献给了神。但果真如此吗?倘若我们探入到亚伯拉罕内心的推理中去,[那时]我们所能见的还是这些吗?[8]
  《创世纪》21本身给了我们一些线索。在这个故事里,撒拉要求亚伯拉罕将以实玛利和夏甲逐出家庭,这一要求明显是一个经济问题:撒拉“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创世纪》21:8-10)。不论人们如何解释对以实玛利与以撒一同断奶的那种不可消解的模糊描述(见Heard2001,82-86的讨论),撒拉所陈明的根本原因完全是、且只是财富方面的。她不希望亚伯拉罕死的时候,他的财富被分给两个儿子;所有财富都得归以撒。因此一旦神许可了撒拉的要求,亚伯拉罕就以有效的方式为以撒(和撒拉)而牺牲了以实玛利(和夏甲)。这导致了另一种对牺牲的处理,见图2。

  亚伯拉罕


  献
  祭

  以实玛利以撒
  为了

  图2《创世纪》21,明显的


  这样表述固然精确,但却遗漏了《创世纪》21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亚伯拉罕最初对撒拉的要求的反应。叙述者描述说,亚伯拉罕起初“因他儿子的缘故”,对此感到很忧愁。只是在神向亚伯拉罕保证以实玛利会活下去——事实上是会兴旺——之后,亚伯拉罕才实际地完成了对夏甲和以实玛利的驱逐。然而在实际的驱逐行为中,亚伯拉罕实质上以食物与水的贫乏供给,将死亡带给了遭逐者。亚伯拉罕是在检验神,看后者是否会带来[他]允诺的以实玛利的兴旺呢,还是“出于信仰”在行动(正如祁克果追随《希伯来书》作者的看法,屡屡提出的那样)?在两种情况下,撒拉都会为了以实玛利的幸存而责备神,而不是亚伯拉罕。至少在她看来,亚伯拉罕是为以撒而献祭了以实玛利。
  上面[我们]看到的《创世纪》21和22之间强烈的平行关系要求[人们]对《创世纪》22进行再考察,看看在那里,亚伯拉罕的行动是否可以被解读成他在《创世纪》21中的行动的镜像。下面这种情况是否可能:在《创世纪》22里,亚伯拉罕默默然愿意献祭以撒,这可能并不是因为亚伯拉罕像祁克果会说的那样,是一位“信仰的骑士”,或者像德里达会说的那样,“否弃了算计”(1995,95-97),而毋宁是因为他现在找到了颠倒《创世纪》21中对以实玛利的“牺牲”(驱逐)的一个机会?在《创世纪》21中,亚伯拉罕为了以撒而“牺牲”了以实玛利。有没有可能,在《创世纪》22中,亚伯拉罕愿意为了以实玛利而献祭以撒呢?这导致了图3中一种更不正统的“献祭”。


  亚伯拉罕


  献
  祭

  以实玛利以撒
  为了

  图3《创世纪》22,非正统的


  固然,这不是最常见和最流行的解读。人们甚至可以称之为异端。然而在第22章之前,亚伯拉罕常常表现得好像他更喜欢以实玛利,而不是以撒。当神在《创世纪》17中宣布了以撒将会在亚伯拉罕这里出生时,亚伯拉罕立即反对[9],并且向神陈情,请神眷顾以实玛利[,而不是以撒]。在同一章,亚伯拉罕给以实玛利行了割礼,使以实玛利的身体带上了约(covenant)的标识,神在约里明白地说,以撒——而不是以实玛利——将成为继承人。在《创世纪》20中,亚伯拉罕对尚未出生的以撒的福利——或他[沿袭]的父权——没有任何兴趣。即使是在以撒出生以后,撒拉关于驱逐夏甲和她儿子的要求也困扰着亚伯拉罕,这正是因为他对以实玛利慈爱不舍。亚伯拉罕愿意献祭以撒,这不可以至少部分地看作是因为对以实玛利的偏爱吗?
  大部分读者太过轻信地将《创世纪》22:2中上帝眷爱以撒解读成亚伯拉罕所爱的儿子,很有可能不会允许自己进入这样一条推理路线。德里达自己对亚伯拉罕爱以撒的肯定更多地处在逻辑必然性的领域中。对于德里达来说,亚伯拉罕必定爱以撒;否则的话,献祭就不是献祭了:“如果我将我所恨者置于死地,或者将死亡带给他,那就不叫献祭了。我必定献祭我所爱的”(1995,64)。[10]
  然而我们所面对的事实是,“神不希望那孩子被杀死。但亚伯拉罕则愿意[如此]。归根结底,神说的是‘不’。为什么亚伯拉罕不这样呢?”(Fewell与Gunn1993,54)。或许亚伯拉罕其实并不真的爱以撒(参见Davies1995,111),或者至少爱以实玛利要多一些。或许对以实玛利的这样一种偏爱就是神需要以一种故意——用GenesisRabbah的话来说——“使[以撒]在[亚伯拉罕的][11]眼里甚至显得更可爱”的方式来言说的原因。亚伯拉罕可能心想,以撒死去以后,以实玛利可以再度成为他心爱的儿子(或许他——而不是以撒——一直就是),既可以继承财富,也可以继承约。尽管这样一种解读扰乱[了现有的种种解读],它却具有这样的优点:揭示了《创世纪》21和22所具有的“镜像”性质,如图4所示。


  亚伯拉罕


  献献
  祭祭

  以实玛利

  以撒
  为了

  图4《创世纪》21和22,平行的


  倘若我们接受了下面这样的观点,我们应该怎么说神呢:亚伯拉罕之所以愿意献祭以撒,不是因为他否弃了算计,而正是因为他算出了以撒之死给以实玛利所带来的好处?德里达追随祁克果,提出“神不会要求亚伯拉罕置以撒于死地,也就是说,[不会]将一种死亡的赠礼作为供品献给自己——献给神——,除非亚伯拉罕对他的儿子具有一种绝对的、独一无二的和不可计数的爱……”(1995,65;参见Levenson1993,127-128)。但事情必然如此吗?或许神在要求以撒之死的时候有别的动机呢?很显然,神要求亚伯拉罕做某种神并不真的想要他去做的事情,就是去杀以撒。神要求(asksfor)以撒之死,但神并不想(want)以撒死。这并不是神头一次要求亚伯拉罕做这种事情了,这种事情一旦完成,就将使神既定的关于代代传承神与亚伯拉罕定的约的计划复杂化;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即使神在17:19中热烈地指出,神指定以撒来继承约,在这里的第22章中,神还是要求亚伯拉罕杀死以撒。在同一章里,神命令亚伯拉罕给自己和他家族中所有男子行割礼。正如在第22章中一样,亚伯拉罕严格按照字句照办了此事。尽管如此,给亚伯拉罕家族所有男子行割礼[的要求]使得[亚伯拉罕]必须要为以实玛利行割礼了。然而割礼即是参与到神与亚伯拉罕的约中去的身体标志,而神在17:19里明确地将以实玛利排斥在约之外了。因此以实玛利在他的身上就带有了神显然并不将他视作其中一部分的那种约的标识;尽管如此,这种标识却产生于亚伯拉罕彻底遵从上帝的命令。如果同时从两个儿子方面来看的话,神的短期命令就与神的远期计划的目的发生了冲突。
  最近,一些解释者开始质疑:对神在第22章进行的试炼的传统理解是不是可以设想的最合理的[理解方式]?DannaNolanFewell和DavidGunn注意到亚伯拉罕“在献祭他的家庭成员时毫不痛苦”,追问这一试炼是否“真是被设计用来检验亚伯拉罕会走多远的?”(1993,53;参见Gunn和Fewell1993,98;Trible1991,188)。有了亚伯拉罕献祭他的妻子们(第12、16、20、21章)和儿子(第16章,初生的;第20章,初生的;第21章)的记录,神还可能真的怀疑亚伯拉罕是否愿意献祭以撒吗,尤其是当亚伯拉罕真的更爱以实玛利,而不是以撒(即便在晚年时也是如此)的情况下?难道神可能会希望亚伯拉罕会拒绝献祭以撒,或者至少会对献祭有所抗议,就像在神宣布以撒会降生于他时他轻微地反对将以实玛利逐于约外那样(《创世纪》17),[就像]他对撒拉要求驱逐以实玛利感到极度不快[那样](《创世纪》21),[就像]他为所多玛的留存讨价还价[那样](《创世纪》18),更别提[像]他尝试从基大老玛和同盟的王们那里夺回财物[那样]了(《创世纪》14)?涉及以实玛利和财物时,亚伯拉罕偶尔会赌上自己的命,或者——这样说是一样的——挑战神的计划。难道神可能试着了解,亚伯拉罕对以撒的爱是否能与他对以实玛利的爱相匹敌(或者甚至超过[后者]),并希望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吗?[12]德里达本人在援引列维纳斯时所加的一条脚注里极其轻微地为这种可能性打开了一扇门:

  但人们可以提出相反的[可能性]:亚伯拉罕对那通过禁止他实施人的献祭来将他带回到伦理秩序中去的声音的关注,是该剧中最为激烈的环节……正是在那里,在伦理中,对主体的独一无二性有一种诉求,为了蔑视死亡,生命被赋予了意义。(1995,78;引用列维纳斯197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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