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基层不少干部抱怨单位‘福利’锐减,不少干部习惯了‘高福利’,便心存侥幸、以身试纪,譬如蒋米良这样,打着‘我为大家谋福利’的幌子,谋取私利。对于这样的违纪行为,我们都将毫不手软、严惩不贷。” 坚决反对腐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核心内容,也是忧党兴党之举,成效显著,经验可鉴。但是仍然有不少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想尽任何办法就是为了看是不是还“有机可乘”,以为万事大吉过后,一切又可以照旧。如此种种,如果前紧后松、不一抓到底,其“回头潮”也许更猛。例如,“在严肃纠正‘四风’高压态势下,蒋米良仍不收敛,违规发放‘福利’,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笔者认为,要下大力整顿思想、整顿组织、整顿纪律,从思想、组织、用权、生活等方面深入剖析,从党性原则、纪律观念、道德修养上深刻反省,从言行一致、知行合一上自觉整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和作风转变,必须把扭曲的价值观念正过来,把缺失的制度机制立起来,实现由外施压向形成内在动力转变,由治理表层向深层纠治拓展,由集中整治向常态化深化。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先治标,再治本,最终实现标本兼治。 笔者认为,要加大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查清资金流向,杜绝公款吃喝、游玩、变相福利等现象,及时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最后还要加强对腐败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旦查出问题严惩不贷,彻底斩断伸向腐败的“黑手”。(文/淡蓝回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