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震惊,差点吓出冷汗。”昨天,绍兴市某局一名副处级官员发现自己的名字赫然登上了绍兴市委机关报《绍兴日报》的头版。原因是缺席几天前的绍兴市政府全体会议。和他一样享受这一“待遇”的共有50名官员,他们都没有请假。据了解,这样有名有姓有单位的全市通报,在绍兴还是第一次。(2月17日《钱江晚报》) 显然,官员开会不到应该受到怎么样的处罚,那肯定是有相关规定的。然而,市长却让这些官员的大名上了报纸。这到底该不该呢?仍需探讨!当然,问责官员,应该有章可循,有严肃的制度安排。官员缺席会议,违背了什么规定,相应的处罚该是什么,有没有明文规定呢?笔者觉得,开会不到就登报这种创意是否“新过了”? 当下,我们正在强力推行法治社会建设。虽然这次的登报让官员“有点震惊,差点吓出冷汗”。但与其说是因为登报通报,不如说是市长“很生气”产生的“威慑”,也因此,显然不可能建立起一个长效机制,这样的“警醒”效果也很有限,比如,如果不是市长出席的活动,官员们可能依然不会当回事。 还令人担心的是,如果因工作中的“小错”都要上报纸通报,那报纸今后都登批评通报也未必登得过来。借助舆论压力,不应是官场问责的常态化做法。一来效果难以持续,二来这种做法也无法成为惯例。什么样的官员,缺席什么样的会议该上头版?以市长喜好为标准的问责,显然是不科学的。 所以,市长既然意识到官员逃会这个问题的严重,也有解决这个问题的良好初衷,那就更应该推动建立完善的、常态化的问责制度,如果以报纸上的“出丑”来代替处罚,可能会弱化规章制度的权威性。(文/凯江闲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