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lwell是着名福音派南浸信会牧师,也是保守派政治评论家,电视中布道的常客。一点不意外,Falwell牧师状告《好色客》杂志诽谤罪,求偿精神伤害赔偿。初审裁决中,诽谤罪并不成立,因为谁都能看出,这是虚假的滑稽广告,没有人会相信这是真的采访、真实内容;但是,“感情伤害”却被判成立,杂志必须赔出十万美元弥补精神伤害和十万美元惩罚性赔款。 案子上诉到联邦第四巡回法庭,裁决是维持初审原判。这给新闻出版业传达了一个非同小可的信息:出版物即使在其内容判定是“诽谤不成立”的前提下,还是可以被课以巨额赔款。 这个结果惊动了几乎所有的主流媒体,他们都一起站出来,做美国传统中的“法庭之友”,提供自己的“民间法律意见”,支持《好色客》的出版自由权利,其中包括《纽约时报》,弗吉尼亚新闻协会、美国报业协会、杂志出版人协会、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美国 协会、美国杂志漫画家协会,等等。 linda3 2014年8月26日,色情业巨头Larry Flynt在他位于比弗利山庄的办公室内,庆祝旗下色情杂志Hutler出版40周年,他以扞卫言论自由以及出版诋毁讽刺政治人物和娱乐明星的杂志为人所知。 媒体人尤其关注:在批评、讽刺、漫画领域,精神伤害的边界将如何具体划定?假如“伤害感情”就要被课以重罚,以“伤害”为手段的漫画讽刺行业还如何生存?讽刺和漫画的行业目标就是刺伤被讽刺者。 漫长诉讼五年后的1988年,案子进入联邦最高法院,那就是着名的“《好色客》对Falwell案”。就在开庭之前,《好色客》杂志又接连刊出了嘲讽攻击Falwell虚伪、敛财的漫画。Falwell牧师在法庭上宣称:那篇广告“是我能想象的、对另一个人损害最重、诋毁最深、最卑鄙无耻和最为恶劣的伤害。”而被告,杂志创办人Larry Flynt宣称,要做成滑稽广告,就是要用最一本正经的人来对比最荒诞的双关影射,才会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他宣称,《好色客》本身就是色情杂志,本来就是以讽刺嘲笑“性、政治和宗教”为己任的,“这是我们杂志的关注焦点”。 辩护律师指出,“这不仅是《好色客》和Jerry Falwell之间的一场抗辩,这涉及整个社会生活。我们有讽刺评论的长久传统,随便拿起一份报纸,都可以看到漫画和讽刺文章,都是针对一些人的批评和评论。如果Jerry Falwell说他精神受伤就可以起诉,在公共生活中,所有(被讽刺)的人都可以说自己受到了精神伤害,就可以提起诉讼。 公民自由表达的权利不因其内容低俗、不正确而改变。这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到了“全美政治漫画家协会”提供的“法庭之友”文本,附了一些将美国着名政治人物逐一变形“丑化”的政治漫画,其中一幅是嘲讽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华盛顿坐在一头驴上被人牵着走,下面写着:牵驴的那人牵的是一头傻驴。辩护律师指出,在美国历史上,受人尊敬的领袖也一向难免被人恶搞。 此案Anthony Kennedy大法官缺席,联邦最高法院以八比零一致通过,推翻了初审裁决。判词提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就是认识到:让与公众利益、公众议题相关的理念观点去自由表达,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并不以其内容是否正确、是否低俗而改变,这就是“内容中性”原则。而“政治卡通和漫画的特点,就是利用被嘲讽对象不幸的生理缺陷和遭遇的尴尬事件去造型。 对公众人物的恶意批评是美国传统讽刺作品和滑稽作品的一部分,如果只要讽刺 使得公众人物精神沮丧,就要起诉讽刺 的话,言论自由的传统就会受到削弱。” 政治漫画和讽刺 确实是特殊种类,而漫画的特殊性,更在于它其实是视觉艺术的表达。艺术想象百无禁忌,夸张丑化更是漫画本身的题中之意。这是常识也是社会共识,所以在美国几乎很少有涉及艺术冒犯的案件。 然而在1999年,纽约市罕见地出现了市政府和艺术展览的冲突,它正是涉及了宗教冒犯。美国人又是如何对待宗教冒犯的?下回继续说。来源:凤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