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开始实施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情节严重者将遭辞退或解聘。实施两个多月来,全州1231名“懒官”被“召回”,处级干部59名。其中,165人被转岗或免职(12名处级干部被免职),67人待岗,9人被辞退或解聘,其余培训后回原岗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通过“召回”管理的干部总数是近5年来全州调整“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干部的总和。 对于“召回”干部,视情节轻重,采取集中教育、跟踪考察、组织处理等三种方式管理。先对“召回”干部集中培训一周,培训完大部分回原岗位工作。余下跟踪考察,分到一线岗位或重点项目工作1—6个月。考察合格回原岗位,不合格则面临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辞退、解聘等组织处理。 这样一来,给那些认为提拔当了领导就等于上了保险,干与不干没关系、没人管,坏了干部风气的领导干部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杀伤力。对于他们来说,“召回”像一把利剑悬头顶,自己不敢懒惰、不敢不干、不敢不为。凡实施干部“召回”的单位,几乎没有人再敢迟到早退。黔西南州人社局去年11月考勤统计,无人迟到,各地窗口单位办事效率提高最多达60%。 可见“召回”一定程度上扼杀了“为官不为”之风,纠正了“惰政”甚至“躲政”之风。但是部分干部却把“召回”诠释成了“不得不为”,不敢不为。这恐怕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偏差,老百姓所拍手叫好的是心系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好干部,而不是为了躲过“召回”而不敢不为的干部,这不利于打开群众心扉,走进群众心坎,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何不把“不敢不为”变成“主动为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