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大案要案、严格正风肃纪、深化体制改革,打出一套反腐“组合拳”,打掉一批“老虎”“苍蝇”,除周永康、徐才厚外,另有30多名中管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反腐成效凸显。(12月22日 现代快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也要最终用实践结果来考量。今年,中央通过挖“蛀虫”、打“老虎”、拍“苍蝇”、猎“狐”等一些列措施和专项行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加大反腐力度,包括周永康在内的30多名中管干部被查。这个数字已经说明了一切,它既有力的回应了社会对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和热切期待,又开启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 但是,成绩已是过去,目光当向未来。我们更应该关心的如何能使这种反腐的工作不是一种风暴,而成为一种长期持续的工作,而这必须依靠法律。与反腐风暴相比,反腐立法更加可靠,也更能决定反腐进退。其目标并不在于斩落多少贪腐官员,而在于能否有效抑制腐败的生存空间、加固廉洁的制度基础,最终将公共权力和大小官员约束于“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法律禁区内。 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反腐之路复杂而又遥远。回顾过去,我们党反对腐败有过四种方式: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和法治反腐。其中,法治反腐是治本之策,推动中国反腐破浪前行,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目前,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内法规建设是巩固反腐成果的重要手段,是扩大反腐成果的良策,更是制度反腐必需的有效保障。 笔者相信,今年这股强劲的反腐之风,必将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