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得莫名其妙的,就是调解了很正常的学生纠纷,然后就在教室内被殴打。”“半个月前,体育老师用手指点了这个孩子,结果体育老师就被他家的司机给打了,对方当时就扬言不许有人动‘小少爷’。这次,我就都明白了。”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校3年4班班主任郭鑫躺在医院病床上无奈地说。(11月15日《新文化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样,在校规面前也人人平等。即便出生于权贵家庭的“小少爷”,在家中是骄纵蛮横的“小皇帝”、“小公主”,爷爷奶奶见到都要低头的“一家之主”。但是,在校园之中,他们与出生于平民家庭的孩子一样,不享受任何特权,只要违反了校规校纪,就必须跟其他学生一样,接受和服从学校和老师依法按规的管理,这一点毋庸置疑,也是基本常识。 一位被称为“小少爷”的小学生,不仅在校园之中成为“小霸王”,殴打、欺凌其他同学和低年级校友,而且拒绝服从学校老师的管理和教育,乃至动用家庭势力,殴打管教老师。如果说“小少爷”殴打其他学生,只是校园中常见的学生之间的纠纷和小事,但“小少爷”的“家奴”,公然跑进教室里殴打管教“小少爷”的老师,这就超出了一般的校园师生纠纷事件,让教师管教学生事件上升为实质上的社会治安事件和伤害师道尊严的公共事件。 “小少爷”殴打其他同学,“小少爷”的“家奴”殴打老师,归根结底,还是“小少爷”背后有钱有权的父母和家人日常太霸道,没有管束“小少爷”,才纵容了“小少爷”及其“家奴”的霸道行径,无视国法和校规。因此,面对霸道的“小少爷”及其殴打教师的“家奴”,要管好“小少爷”及其家人,就不能只是依靠学校和老师的力量,功夫只能在校外。而且,老师遭到“小少爷”家人的殴打,就已经表明学校和老师没有力量和能力管教“小少爷”,校园已有的秩序已经遭到了破坏。 首先,对于“小少爷”的“家奴”殴打教师一案,公安机关必须依法惩治。如果情节不重,应当按照治安案件,对殴打老师的“家奴”进行治安处罚,并依法禁止他们踏入校园之中。如果被殴打教师已经构成轻伤,那么就必须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殴打老师的“家奴”追究刑事责任,并追究幕后指使者的法律责任,不可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威慑其他“小少爷”的家人和“家奴”。其次,“小少爷”殴打他人的行为,虽然由于年纪小,本人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但是其家人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应当严厉要求其家长管束孩子。再者,“小少爷”殴打其他同学行为,已经触犯了校规,必须接受学校的惩治和管教。如果“小少爷”及其家人,不接受学校和老师的管教,学校应当将这样的学生移交给公安机关管教,而不是继续留由学校和老师管教。要知道学校和老师不是万能的,并不是说服教育对每一位学生都有用,也不是每一位学生都能被学校和老师教好、管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