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过去的2014年最后两个月,全国财政将花掉预算中的近4万亿元。这意味着全年超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在最后两个月内集中花掉。(11月18日 第一财经日报) 都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我国的财政资金在最后两个月迎来了第二春,全年四分之一的财政资金都用在最后两个月。这种年底资金“大跃进”其实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有内因也有外因。 政府资金拨付慢,拨付的时间和规模不确定是一个重要的外因。每年全国人大在3月份才批准中央财政预算,经过一些流程,中央财政的钱拨付到地方时已经是第三、四季度,甚至晚的到12月。而很多政府项目都是一年的计算方式,前期的款项大部分由企业垫付,到年底上级资金到位之后才拨付到企业,这样就导致了财政资金集中在一个时间点拨付的情况。 某些地方政府好大喜功,为了政绩工程,上报大项目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政府胡乱编造项目,向上级争取资金,事实上这样的项目是在一年内难以完成的,这样的情况下就导致了资金结余。而根据《预算法》,地方政府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每年结余则直接上交,地方政府则认为,与其被收走,不如花掉。 防止突击花钱靠的还是要有一套科学、完整、严格的制度作保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政府使用公共资金时,应真正做到信息公开,保证在公众能够看得到,了解真相,更好的履行监督权。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政府资金使用都要有配套的制度建设,保证资金使用按照制度执行,对不遵照制度和预算执行的政府,也要有相应的惩罚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