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赖明10月8日在《人民日报》上刊文指出,经常听到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在讲话、发言或作报告时说,“我的人口”多少、“我的GDP”多少、“我的财政收入”多少,所言“我的”意指他所在“某市的”、“某县的”或“某乡的”,似有一种“老子天下第一”之霸气,让听者倍觉不爽。赖明先生认为,很多官员言必称“我的”,表现出的是一种强烈的“个人所有”和“居功意识”,是一种“话语腐败”。 这篇文章引起了很多读者和网友的共鸣,可见文中所指现象带有一定普遍性。赖明先生还说,有的领导干部在介绍随行人员时,也会说这是“我的宣传部长”、“我的国土局长”等。就笔者所见,有些被领导干部称做“我的某某局长”的下级官员,听到这样的称呼还很受用,觉得自己被领导当成自家人了。 某些官员言必称“我的”,很容易让人想起一句古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年代,这显然是有悖政治伦理的。也有人为“我的”辩护,认为官员在一个地方工作久了,对这个地方的人和事就会产生亲切感、归属感,这是“主人翁精神”的体现,无可厚非。这样的逻辑似是而非——官员对一个地方再有感情,也需明白自己的人民公仆身份,就好比一个管家整天在外面说这个家是“我的”,主人听了当然会“倍觉不爽”。 如果只是说说倒也罢了,怕就怕某些官员真的把一个城市、一方百姓当成“我的”。这样的官员还真不是没有。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官员中,有几位是以大拆大建闻名的贪官,如南京“季挖挖”、四川“李拆城”等;今年8月落马的安徽淮南市原市委书记方西屏,一声令下就炸掉了一座在建的五星级酒店。在国内某些城市,但凡新的主官到任,即意味着新一轮大拆大建的开始。这样的官员,显然是把整个城市当成了“我的”,什么山顶上挖湖、生态保护区建机场,只有他想不到的,没有他不敢做的。 赖明先生指出,官员言必称“我的”,久而久之养成习惯,真的可能将国家的、人民的当成“我的”,因此对这股官场歪风必须有所遏制。他在文中提到,从前官场中流行“老板”、“老大”等称呼,表现出严重的“小团体主义”和“江湖习气”,后来有的地方还专门发文重申“党内应互称同志”。出台相关规定对官员不良话语进行规范诚然有必要,但刻意规制或可致官员嘴上不说“我的”,未必能让官员心中不想“我的”,行动上不做“我的”。 官员言必称“我的”,体现在思想上就是唯我独尊,体现在行动上就是独断专行。而他之所以有这样的底气,是因为在其辖区之内,无论他怎么做,都不会有人反对。换言之,这是惯出来的毛病,就像一个小孩子喜欢随地大小便,家长从来不去制止,小孩子就会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医治这种毛病,从道理上说也很简单——明确告诉他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他胡作非为的时候,有人出面严加制止,并施以必要惩戒,他下次就不敢了。久而久之,他就不会觉得什么都是“我的”。 十八大以来,中央重拳反腐成效显着,并辅之以八项规定、反“四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良药,很多官员履职时已有“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那种趾高气扬、言必称“我的”的官员已不多见。但要让官员们从骨子里祛除“我的”意识,树立公仆意识,唯有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即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战略部署,就官场治理而言,被认为是反腐从治标转向治本的重要节点,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制度和规则有望得到进一步完善。而一旦依法反腐取得突破性进展,某些官员头脑中的“我的”意识就再无存活空间,只能老老实实做一名人民公仆。对此,我们有理由寄予更多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