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从不抄袭产品设计,只借鉴灵感。乔布斯自己都承认:“在窃取伟大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 30年来,苹果一直靠简洁而富有科技感的设计理念引领着科技产品的趋势,这种设计真的是坐着时光机从未来穿越而来的吗?No。从设计史的角度看,苹果的每一个设计都来自过去——只是一大堆模仿与创新的混合体。 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 先从工业史上一桩影响巨大的“公案”说起吧,那是关于苹果电脑“独步天下”的图形桌面。 1977年,AppleⅡ大获成功之后,乔布斯并没有满足。但随后推出的AppleⅢ和Lisa都不像能够“在宇宙中留下印记的产品”。 乔布斯希望能找到重新证明自己的产品。一次偶然的机会,专注于图形界面设计的杰夫·拉斯金建议他去参观施乐公司的研究中心,看看他们新发明的用户图形界面。 1979年12月,乔布斯两次参观施乐PARC研究中心。在第二次参观中,他多次让施乐向他展示全部核心技术。就这样,他亲眼见证了施乐图形界面可以支持的炫丽图像和字体效果。《乔布斯传》中写道,当时乔布斯觉得图形界面比DOS系统强大不止百倍,他“似乎看到了计算机行业的未来”。 随后上市的苹果Macintosh电脑模仿了施乐的图形界面,并取得了轰动效果。 当然,苹果对施乐的图形界面技术进行了巨大的改进和提升,比如简化了鼠标、实现窗口拖拽、完善了桌面概念。 有人说这是“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苹果山寨了施乐领先世界PC市场十年的新技术。乔布斯偶尔也会承认这种说法,当然还是带着他一贯的骄傲语气:“毕加索不是说过吗,‘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 模仿博朗、索尼,连日本电饭煲都不放过 乔布斯“窃取灵感”的例子还有很多。 比如苹果模仿最多的公司——德国博朗(Braun)。 博朗公司兴盛于二战之后。其产品涉足消费类家电和工业领域,秉承“少而精”(Less but better)的理念,创造出无数经典设计。其灵魂人物迪特·拉姆斯是德国的工业设计大师、简约主义设计风格的代表人物。假如“果粉”们穿越回半个世纪之前不小心看到了博朗的产品,搞不好会觉得是它们“山寨”了苹果。 两个品牌产品共同的特征包括:外观整洁光滑,像从一块石头里切割出来的雕塑;按钮要尽可能少,但功能要尽可能丰富,操作手感必须舒适。比如Braun T3收音机和iPod;Braun LE1音箱和iMac;博朗ET44计算器和iPhone自带的计算器几乎撞脸。有人称其为“抄袭”,有人则认为这是向经典“致意”。 不管怎么说,乔布斯选择模仿对象的眼光确实不错。比尔·盖茨说过,他很欣赏乔布斯的品位。而乔布斯和如今主导苹果公司设计的乔纳森·艾维共同品位的表现之一,就是对博朗产品的欣赏。 乔布斯曾说:“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产品科技感十足,然后用上简单干净的包装,让科技感一目了然。我们会把产品放在小包装盒里,让它们看上去纯白漂亮,就像博朗生产的电器一样。” 1979年,乔布斯买下了一栋房子,因为对家具太过挑剔,家中很长时间都是空空如也。但其中为数不多的物品中就有博朗电器的身影。乔纳森·艾维对博朗的设计师拉姆斯更是崇拜有加,还在iPod Touch面世时特意写了一封表达对拉姆斯敬意的信。 而迪特·拉姆斯也从不认为苹果在抄袭博朗,他称赞艾维和苹果的其他设计师能够沿用他曾经使用过的设计准则,认为理念相似,所以产品的风格才会有相似之处。“真正能够认真对待设计的公司屈指可数,而苹果是其中之一。” 另一家消费类电子产品公司索尼,也是苹果的模仿对象。据说索尼公司创始人盛田昭夫曾经送给乔布斯一部Walkman,乔布斯为之痴迷,甚至把它拆开,研究这个精巧的产品到底是如何制作、打磨的。在后来iMac即将面市的时候,乔布斯还曾想用MacMan这个名字表达对索尼的敬意。 根据苹果公司前CEO约翰·斯卡利回忆,乔布斯参观索尼工厂时嘴里一遍遍念叨着:“我要变成索尼。” 苹果并没有把学习借鉴的目光局限于某个领域。乔布斯深知“创造力就是整合事物的能力”,早在AppleⅡ的设计上,他就已经开始“在计算机产业之外寻找灵感”。 乔布斯当时以大众市场为目标,希望AppleⅡ更像一件厨房小电器,能让全家人一起分享,而不是高科技发烧友库房里的大家伙,这台电脑的机箱就借鉴了克莉丝娜牌食品加工机的塑料外壳。 20年后,乔布斯回归苹果,他和艾维首度合作推出的iMac电脑也采用了鲜艳的蓝色半透明塑料外壳,打破了此前电脑刻板、机械的形式。艾维在设计时特别带了小组成员一起到生产水果软糖的工厂参观制作过程,以更好地把握这种半透明的“邦蒂”蓝。 再比如苹果电脑的电源适配器“MagSafe”,它是一块连接笔记本电源线的磁铁,人不小心绊到电源线上时,电源线可以安全地和电脑分离。这个设计来自于日本一款电饭煲的磁性闩锁。 “我们从不为自己偷学伟大创意而惭愧,”乔布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