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山西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阶段,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9人酗酒滋事横行乡里。省委书记王儒林高度重视,批示安排速查严处。目前,当事人已经受到撤职、党内警告等处分。(9月5日 山西日报)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曾指出要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腐败问题。成都市也曾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要严厉查处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充当“乡霸”、“村霸”欺压群众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可见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重视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和约束,但做的还远远不够。 洪洞县兴唐寺乡的干部确实可恨,身为基层的领导干部本应该是想方设法怎样带领群众致富,怎样为群众服好务,怎样树立好党员干部的榜样。可实事却是当起了“恶霸”,为非作歹,横行乡里,欺压群众,试问这和穷凶极恶的歹徒有何区别,难怪群众会说“官匪一家”了。 基层干部数量众多,素质也是良莠不齐。如此庞大的群体中,难免会有一些像兴唐寺乡这些“害群之马”。而个别基层干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往往给基层干部整体形象抹黑。我们要同时看到大部分基层干部还是好的,他们时刻冲在第一线,做着最具体最累的工作,无私奉献,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因此我们必须区别对待,不能“一竹篙打翻一船人”。 在我国基层干部疏于监管也确实是实情。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和纪检监察部人手的限制,致使出现了监管的“空白区”。因疏于监管,久而久之一些基层干部开始漏出贪婪本性,做起了“土皇帝”,压榨群众,为非作歹,群众为此深恶痛绝,严重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形象。因此必须将监管的“大手”深入乡镇村一级,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一些基层干部的嚣张气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