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1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人民日报》4月12日) 公诉机关认为,“秦火火”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在网络上造谣、传谣,伤害杨澜等人名誉、攻击原铁道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秦火火”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是必然。对于互联网时代,任何网络上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人们的“不安全感”,都会产生“蝴蝶效应”,对于网络谣言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样的悲剧是任何有良知的人都不希望看到的。一件细小的微不足道的事情 ,在放任自由的情况下,往往会最终造成无法收拾的重大局面,警示着人们在对于网络谣言的处理上万万不可以掉以轻心 。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转型期,需要营造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网络环境。这无论从普通网民利益出发,还是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角度考虑,大力惩治制谣、传谣者都是势在必行的,绝不能姑息。因为,面对当前我国的网民的网络谣言免疫力还处比较低,辨别真假信息能力还比较低的现状,若其出现网络谣言危害巨大,所以,保持对网络谣言的警惕和求真意识,这条路可以说永远没有终点。 一个“秦火火”被扑灭还需谨防另一个“秦火火”再燃起,这是每一个中国网民,乃至所有的国人都必须思考的问题,虽然“秦火火”被扑灭了,但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对造谣者的责任追究,要在网民内心形成一种规则意识,一种秩序情怀,一种守法的公共理性。这位,互联网的晴空才会更加湛蓝,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你我都有责。 作者:攀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