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江:从德治到力治-历史推演及其“焚书坑儒”(3)

时间:2010-11-05 18:09 来源:半壁江 网 作者:中国思想论坛 点击:
从以上所说,可以看出早期法家的力治同儒家德治的冲突,已经相当激烈。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更多的情形是过渡时期的思想和观念。它也有中心,但往往带有两边兼容(中间状态)的特点。我们从荀子和《管子》对力治和


  从以上所说,可以看出早期法家的“力治”同儒家“德治”的冲突,已经相当激烈。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更多的情形是过渡时期的思想和观念。它也有中心,但往往带有两边兼容(“中间状态”)的特点。我们从荀子和《管子》对“力治”和“德治”的处理方式,能够观察到这种特点。《管子》一般被认为是稷下黄老学派的著作,但它显然容纳了其它一些学派的思想和观念,其中就有法家和儒家。从整体上看,《管子》并不否定“德”在政治中的作用,如所说的“夫欲用天下之权者,必先布德诸侯”,“德利百姓”,“无德而欲王者危”。[54]与儒家类似,《管子》也要求政治统治顺应民心,“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绝,我生育之。”[55]通察《管子》一书,儒家的道德观念,仍有一定的市场。当然,《管子》也带上了法家的浓厚情调,“法”的地位远远超过了在儒家那里所作出的安排,[56]追求富强和“霸王”,被作为热切关注的主题。因此,《管子》的思想,对儒法各有所取,但偏向于法家。

  与此不同,作为向韩非法家过渡的重要性人物荀子,虽对儒家之“德治”和法家之“力治”各有所取,但他主要还是倾向于儒家的“德治”。在荀子那里,“王霸”、“德力”等相对性观念,不象在孟子那里,表现出比较尖锐的对立和冲突。荀子对“富强”显然更为热心,“富国”、“强国”,直接成为《荀子》一书的篇名,颇能说明一点问题。荀子也不象孟子那样,对“霸道”不屑一顾。对他来说,能成为“霸”,具有“强大的力量”,也值得肯定。只是,单有“霸”和“力”,还不够理想。理想是什么?最终仍是“王道”。荀子区分“王霸”说:“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57]“以德兼人者王,以力兼人者霸。”[58]荀子观察当时的秦国,认为“力”已经达到了,接着需要的是补充“义”,“力术止,义术行。曷谓也?秦之谓也。”总之,可以说,荀子是主张王霸并用,德力兼行。[59]虽有高下,但更重要的是相互补充。

  大家知道,荀子为儒家思想带来的一个重要新意,是针对孟子的“性善论”提出了“性恶论”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人性原是恶的,“善”是后天人有所作为(“化性起伪”)的结果。在“人为”的过程中,荀子特别注重圣人制作的“礼乐”,认为“礼乐”教化能把人导向善。如果说,在荀子那里,别亲疏、异贵贱等规范性的“礼”,比起孔孟来,已加大了力度,那么,“法”这种约束人性恶的强制性法则,也具有了先前所没有的重要性。在荀子那里,“礼法”往往并举而言,其“法”虽然并不完全都是法家之“法”的意思,但显然这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只要人性被视之为恶,外在规范肯定就要被提到首要的地位,而道德自律性的作用相应地就会被降格。这一逻辑,到了韩非手里,无疑被推到了顶点。面对人性之恶,“德治”不仅于治无补,反而有害;唯一的办法,就是诉求于“强制之力”──“严刑峻法”。

  观念为现实提供合法性论证,现实反过来又强化观念。儒家的“德治”理想,经过变迁,在观念上,被韩非粉碎了;在政治现实中,被秦国一扫而光。作为集法家之大成的韩非,对“德治”的否定,对“力治”的肯定,都走到了尽头,给先秦政治思想中的“德力”演变打上了句号,也留下了一个新的疑问。

  有趣的是,韩非并不从一般的意义上否定儒家的“德治”观念,它是通过这一观念对新的历史条件不具有适应性来作出判决的。在他看来,儒家的“德治”,只是远古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也就是说,远古人心纯朴、巧伪不作,人民少而衣养足,不需要力气和争斗,“德治”恰恰是适应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而被实践化的。[60]但是,在历史超越这一特定阶段并出现了新的历史条件(财用不足、人心浇薄、争斗不已)之后,“德治”显然就不适应了,如果再试图把“德治”运用于当今之世,无异于守株待兔。那么,能够适应新的历史条件的为政方式是什么呢?就是“力治”,而且只能是“力治”,韩非反复强调说:

  “事异则备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61]

  “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62]

  韩非所说的历史图式,是否能经受住历史的严格检证,可能令人怀疑。但他所强调的历史从竞德到竞力、当时力争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则反映了历史的实际。在以“力量”为核心的政治角逐和竞争(“当今争于气力”)中,力量弱小或缺乏力量,肯定是要被吞并掉的。只有强力者,才会被历史所选择,这可能是“物竞天择”、“优胜劣败”思想的最早声音,“是故力多者则人朝,力寡者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63]

  在韩非所说的“力”中,除了对外能够运用的强大军事力量、广大的疆土、大量的物质财富、众多的人口外,重要的恐怕就是“法”的强制力了,当然还有与此密切相关的不可缺少的统治者的“权术”和“权力”了。在前期法家中,这三者分别为不同人所侧重。但在韩非那里,它们作为统治者的手段,一起受到了重视。当然,比较起来,“法”可能是第一位的。韩非基于对历史阶段不同的认识,同时还基于荀子提出而被他接受的“人性恶”的观念,[64]认为在治国中,只能借助于“法律”这一强制性工具,儒家的“德治”、仁义礼乐等人文教化,不仅完全无能,而且极其有害,所以绝对不能听信,更不能采用。根据前面所说,儒家的“德治”,主要建立在人性善、君王的道德自律之上,通过君王的以身作则,感化百姓,共同“止于至善”。但是,如果君王失去道德自律,教化者首先不存在了。再者,即便君王具有道德自律,对百姓的教化,仍然不会象所期待的那样,会从善如流。韩非试图通过强制性的法,约束百姓,建立社会政治秩序,可能在解决儒家“德治”的局限性上,提供了某种可能性。韩非说:“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65]这虽然是一种消极的办法,但在教化失效地时侯,也正是需要它的时侯。[66]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家之“法治”,决不能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同日而语。法家之“法治”,实际上是一种“刑治”,它完全是为了控制庶民而设的,目的是针对老百姓。这也是法家之所以提倡专制主义的重要根据所在。它与儒家的“德治”,主要是对统治者的要求不同。从这种意义上说,儒家也是“民本主义”。

  儒家的“德治”,把“得民心”,把“作民父母”,都看成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但是,对此,韩非一概加以拒绝。他认为“民智不可用”,“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可以为治,则是伊尹、管仲无所用也,将听民而已矣。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67]这里,韩非可能误解了“得民心”的意义,因为儒家的“得民心”,主要是政治统治符合庶民的利益,赢得其支持。至于作民父母,在韩非看来,即使能做到,也于治无补,“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则视民如父母。......夫以君臣为如父子则必治,推是言之,是无乱父子也。人之性情莫先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虽厚爱矣,奚遽不乱?今先王之爱民,不过父母之爱子,子未必不乱也,则民奚遽治哉?”[68]

  韩非对“德治”的拒绝是彻底的。一般把韩非同马基雅维利进行比较。从一般意义上说,两人都具有非道德主义的倾向。但是,就从对道德的拒绝程度上说,韩非可能比马其雅维利走得更远。对于马基雅维利来说,在需要的时侯,君主完全可以不受道德的约束,甚至可以不择手段。但是,当需要的时侯,君主要善于利用道德或者装出有道德的样子,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韩非那里,“道德”如同废物,一文不值。对“道德”价值的完全否定,相反地,就是把“力”的价值绝对化,从而陷入了“唯力主义”的歧途。它虽然能为政治带来一时的成功,但它也会使政治遭受失败。秦国就是这方面的最适切例子。

  四、“焚书坑儒”及“德力”统一论

  奉行“力治”或“唯力主义”的诸侯国,其最典型的就是秦国,其关键性的实践人物,是秦始皇和李斯。从一时的政治实践结果来看,“力治”在秦国显然是成功的,它为秦国带来了强大,也使它有能力把分裂的中国第一次统一起来。但是,它的成功之处,也正是它的失败之处。

  统一中国之后的秦帝国,继续强化其“力治”路线,以吏为师,严刑峻法。儒家的“德治”观念,在政治实践上已经完全被边缘化了。说起来,吕不韦作为秦政的要人,所编辑的《吕氏春秋》,其核心思想却不是法家,而是儒家和道家。郭沫若认为,吕不韦同秦王政的冲突,决不是象所说的那样,是在其它方面,而完全是在于他们不同的政治理念。[69]吕不韦除吸收了部分法家的思想外,主要是要求儒家的“德治”传统。他反对家天下、讴歌禅让、要求尊重民意、强调德义。如《吕氏春秋》载:

  “宗庙之本在于民。”[70]

  “圣人南面而立,以爱民为心。”[71]

  “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

  止。”[72]

  “凡用民,太上以义,其次以赏罚。”[73]

  这里所说,很明显,正是儒家所竭力主张的,这就构成了秦始皇压制吕不韦的真正原因。这也正好说明,秦统治是要把法家的路线彻底化。秦政对儒家的打击,除了在政治实践上一贯依靠“力治”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事件就是“焚书坑儒”。这是两件有内在联系却在不同时空中发生的事。“焚书”的直接背景,是儒家人物淳于越博士,对秦政提出批评,要求借鉴殷周的王道。但这一建议立即遭到李斯的批驳。李斯所使用的理论,就是法家的一贯理论,即政治必须立足于现代,拒绝从儒家传统“德治”中寻找智慧。为了对儒家进行致命性的打击,李斯建议焚烧以《诗》、《书》等为首的儒家书籍,并很快就讨诸了行动(时在公元前211年)。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官方大规模的焚烧书籍的事件。但是,对于“焚书”的起因,“焚书”究竟焚烧了哪些书,历来有不同的说法。钟肇鹏先生的《焚书考》,对此作了深入的讨论。在他看来,商鞅、韩非已经有销毁儒家书籍的主张,这也是后来李斯建议焚书的理论根据。他说:“秦自孝公用商鞅以后,一贯奉行法家路线,所以韩非说商鞅死后,‘秦法未败也,’(《韩子·定法》)达到国富民强。始皇任用李斯,实行‘若有欲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焚书,正是法家思想的实践。”[74]我们同意这一论断,并认为“焚书”是要根绝儒家“德治”传统对政治的影响力。[75]与“焚书”并称的“坑儒”,实际上也是这样。“坑儒”的历史真实性,也存在着争论。海外也有学者对此持怀疑态度,并作了一些推测。[76]但是,《史记》所作的记载,除非具有坚强的根据,否则,其历史真实性,是难以否定的。正如国内大部分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坑儒”(公元前212年)是一个真实性的历史事件。最重要的根据仍是《史记》的有关记载。据《秦始皇本纪》记载,这一事件的直接导火线是方士、侯生对秦始皇个人品性的绝望,不愿再为他求仙药,逃跑而去,始皇知道后大怒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炼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惑黔首。”结果导致了坑儒之事:“于是使御使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天上郡。”[77]另,《史记·儒林列传》亦载:“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阬术士,六艺从此缺焉。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然而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委质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东汉王充早已肯定“焚书坑儒”的真实性。《论衡·语增篇》的记载,与《史记》的记载大致相同,并说被坑者有467人。他说:“言燔烧《诗》、《书》,坑杀儒士,实也。”王充所否认的,只是所谓坑儒是为了灭《诗》、《书》。总之,“焚书坑儒”是一个可靠的历史事实,“坑儒”的历史真实性,难以否认。“坑儒”牵涉到的另一个问题是,所坑的“诸生”,到底是“儒生”,还是“方士”。照扶苏的说法,“诸生”实就是“儒生”。按照《儒林列传》所说,则是“术士”,但联系上下文来看,这里的“术士”,实就是“儒生”。当时,“儒生”、“术士”或“方士”之间,可能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与儒家思想无关的纯粹的“方士”或“术士”可能并不多。[78]要而言之,秦代“焚书坑儒”,尽管也有其它方面的象征性,但它无疑也是法家“力治”路线在政治实践上排斥儒家“德治”的最具象征性的两个事件。

  “力治”使秦国迅速崛起,但也使它很快走向灭亡。对此,我们固然可以从许多方面,总结其历史教训。但是,其中一个最大的教训,就是“力治”决不是万能的,正如“德治”并不是万能的一样。贾谊的《过秦论》,可能是是对秦国灭亡原因作出解释的最早文献。照他的说法,秦国的灭亡主要是因为“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而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弱为天下始。”[79]如同我们上面所说,法家“力治”的核心是获得强大的权力和物质力量,在于控制百姓,使之成为统治的工具,而不是立足于民意,以民为本。但是贾谊认为,与民为敌的,最终将被民所颠覆:“夫民者,至贱而不可简也,至愚而不可欺也。故自古至于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而民必胜之。”[80]贾谊最终强调,治国必须以礼义仁德为主,刑法为辅。总之,一味求助于“力”,反过来说,就是一味地拒绝“德”,肯定是导致秦帝国灭亡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根据先秦从“德治”到“力治”的演变历程,可以说,在政治实践中,把“德”和“力”结合起来(当然可以有轻重、缓急之不同,但不能偏废),肯定是明智的。这种明智性,可能只有通过对历史经验的总结才能得到。王充专门写了《非韩篇》,对韩非的“力治主义”或“唯刑主义”,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认为治国决不能离开“德”。他说:“治国犹治身也。治一身,省恩德之行,多伤害之操,则交党疏绝,耻辱至身。推治身以况治国,治国之道当任德也。韩子任刑,独以治世,是则治身之人,任伤害也。韩子岂不知任德之为善哉?以为世衰事变,民心靡薄,故作法术,专意于刑也。夫世不乏于德,犹岁不绝于春也。谓世衰难以德治,可谓岁乱不可以春生乎?人君治一国,犹天地生万物。天地不为乱岁去春,人君不以衰世屏德。......夫治人不能舍恩,治国不能废德,治物不能去春,韩子欲独任刑用诛,如何?”王充从历史的教训中,已经得到了“德力”统一的明智性。在他看来,治理国家的最佳途径,就是把“德力”结合起来,“德力”兼用:

  “治国之道,所养有二:一曰养德,二曰养力。养德者,养名高之人,以明能敬贤;养力者,养气力之士,以示能用兵。此所谓文武张设、德力具足者也。事或可以德怀,或可以力摧。外以德自立,内以力自备,慕德者不战而服,犯德者畏兵而却。徐偃王修行仁义,陆地朝者三十二国,强楚闻之,举兵而灭之。此有德守,无力备者也。夫德不可独任以治国,力不可直任以御敌也。韩子之术不养德,偃王之术不任力,二者偏颇,各有不足。偃王有无力之祸,知韩子必有无德之患。”[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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