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真正的作者?” “对他的真实性和创造性我们有证据么?” “在他的语言里,他对自己最深刻的自我揭示了什么?” 人们会听到新的问题: “这种话语存在的方式是什么?” “它来自何处;它如何流传;它由谁支配?” “由于可能的主体会做出什么安排?” “主体这些各不相同的作用谁能完成?” 在所有这些问题背后,我们几乎只听到漠不关心的低语: “谁在说话有什么关系?” 载于《后现代主义的突破:外国后现代主义理论》,敦煌文艺出版社,1996年,第270-292页。 [1]乔治。布封(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乔治.古维尔(1769-1832),法国博物学家;大卫·李嘉图(1772-1832),英国经济学家。——编者 [2]见“关于米歇尔·福柯的谈话”,载《沉思》杂志第137期(1968),第6-7页和第11页;亦见西尔维·勒邦,《绝望的实证主义》,载《理智》杂志第5期(1967),第1317-1319页。——译注 [3]利瑙斯(卡尔·冯·李内)(1707-1778),瑞士植物学家。——编者 [4]《知识考古学》,A.M.谢立丹·史密斯译(伦敦,1972),关于作者的讨论见英译本第92-96和122页。 [5]萨缪尔·贝克特《不为什么的文本》,贝克特译(伦敦,1974),英译本第16页。 [6]亚里山大的克莱蒙(ClementofAlexandria,A.D.150-?220),希腊基督教神学家。——译注 [7]这里“写作”具有双重含义,既指写作行为,又指写作作为一种实体本身的原初的(和形而上学的)性质,这个术语最好地表明了德里达的设想。与自我参照的写作主题一样,它的基础也是符号理论,表明写作是“在”与“不在”的相互作用,因为“符号以‘不在’表现‘现在’”。 [8]关于“替代”,见雅克·德里达的《言语和现象》,第88-104页。 [9]尼采,《快乐的科学》,第三卷,108页。 [10]约翰·西厄尔,《言语行为:语言哲学里的一篇论文》(剑桥大学出版社,1969),第162-174页。 [11]《言语行为》,第169、172页。 [12]同上注。 [13]诺姆·乔姆斯基,《笛卡尔的语言学》(纽约,1966)。 [14]《交流》(巴黎,1968),英译本第78-112页。 作者:米歇尔·福柯逢真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