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村官官小,大权不比市长少。”村官虽处治理的“神经末梢”,却管理着农村诸多方面的重要事务。比如,一些地方“三资”处置、国家惠农物资的发放等,都得经过村干部的手,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村事务涉及大量的拆迁、补偿工作,村官可“插手”的机会不少,若对村官监管不到位,很容易滋生腐败。 反腐高压态势对一些村级“蚊子”似乎影响不大,一些村官利用监管漏洞,插手工程建设,贪污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甚至从贫困群众“口中夺食”。当下,“打虎拍蝇”已是众人皆知,可对于“蚊子”腐败,的确俨然一新概念“出炉”,无疑吸引了大众的眼球。“再小的权力,只要监管和制衡机制不到位,干部都可能成为硕鼠”。 自中央坚持“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以来,一大批贪腐官员纷纷落马。可对于身处基层的村官腐败——即“蚊子贪腐”,由于纪检监管力量薄弱、乡村人情的压力、监督制度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原因,导致了无可奈何的“鞭长莫及”。以山西为例,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山西乡镇纪委查处党员干部零立案的占乡镇总数的20%,全省有1/5的乡镇在两年多时间里一个案件也没查。于是乎,乡村反腐的“纹丝不动”难免引来口诛笔伐! 显然,村官腐败“零距离”发生在群众身边,“蚊子”虽小危害并不小,如果没人管,甚至满天飞,“打虎拍蝇”即便数量再多,群众也不会满意。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形式针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松懈与忽视,都会带来出乎预料的报复性贪腐反弹。包括村官在内,动辄涉案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小官大贪”,不时刺痛大众敏感神经。 眼下,不少乡镇纪委书记俨然“光杆司令”的囧态,让其执纪之剑“难以出鞘”。正是因为监管的惯性缺失、监督的常态缺位,才导致这些“芝麻大”的小官,不断膨胀为“硕大无朋”的巨贪。为此,纪委“捉蚊子”应像“打虎拍蝇”一样毫不留情。现实中亟待改进的,既要解决乡镇纪委力量薄弱的问题,又要加快“三转”,把职责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 事实上,针对农村反腐,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创新方式方法。无论是河南的“巡察延伸至村”,还是浙江温州的“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制度”,都不失为有益的反腐探索。我们相信,唯有一手抓“打虎拍蝇”不松劲,一手抓“捕捉蚊子”不放手,才会“蚊子贪腐”越来越少,群众的“舒适度”越来越高。 (文/李小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