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近日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布后,引起广泛关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钱怎么花?21日,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财政部门将逐步加大现有财政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力度,同时合理确定公共文化服务的购买价格,避免暴利。 近年来,各地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公共服务投入显著增加,各地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虽然《采购法》明确把服务列为购买对象,并强调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但具体指导各级政府采购的是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而且绩效评价机制也还不够完善,既要对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也要对完成的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首先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型,政府向老百姓提供的适于社会化服务供给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应逐渐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其次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今社会,政府购买服务也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最后要强化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购买服务机构和项目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购买社会服务,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全过程监督,才能更好的保障政府购买的优质的公共服务,促进法制政府的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