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综合全国多个省市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和官方网站信息,目前,省级政府的副职多配备7-9名,但多地配备的副秘书长人数仍远超副职领导,有的地方政府多达15、16人,比配备的副职领导人数多出一倍,超副职领导、配置标准不一等现象突出。 早在2009年,中组部、中编办便发文规定省市政府副秘书长的职数不得超过领导班子副职职数;今年1月,中组部等三部门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禁超出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如此三令五申,副秘书长的配置理应回到正轨,但如今媒体的曝光,还是让人心头一阵凉意,更发人深省。 设立副秘书长的初衷,应主要是服务于副职领导,做些沟通协调之事。从此角度看,副秘书长并没有法定之责,只是协助领导工作,领导指向哪儿便打向哪儿;谁需要面见领导,便为谁联系领导。它的“二传手”身份,确实搭起了有关单位部门与副职领导之间的沟通桥梁,但在提升行政效能势在必行的今天,这种桥梁未必都有正面意义,反而有时会成为一堵人造的墙。一位地方政府副秘书长曾对媒体表示,他在公文上基本只签“拟同意”,将最终决定权留给领导。这样的“拟同意”,对最后公文的印发起不到多大实质作用,反而会让公文的诞生,多了一道副秘书长签字的程序,费时费力。 当然也有一种副秘书长,并不服务于某个领导,而是视工作重要性而专门设立,名曰推动工作开展。比如去年北京市政府有6位“专职副秘书长”,分别负责重大项目建设、信访等工作。就拿重大项目建设来说,可能涉及到规划、住建、国土等多部门,“专职副秘书长”可以代表市政府,统筹协调这些部门间的关系,不然各部门就会形若无头苍蝇,各自为战。但换个角度看,之所以会有这种担心,不就是因为各职能部门之间主动作为不足吗?设立“专职副秘书长”看似是为工作推进着想,实则助长了有关部门的懒政思想,让他们习惯于别人来推着工作走,更让普通的部门间沟通,多了副秘书长这一道关,而各方还认为理所当然。 客观地说,“减副”还远远达不到改革的高度,只是对既有政策的回归。但“减副”5年仍超编的事实,恐怕体现的不只是政策执行不力,还有更多深层次原因。行政运行程序之繁琐,职能机构履职之疏懒,这些都扩大了副秘书长超编的空间。而所谓的解决职级待遇、促成干部升迁等理由,也仅仅是先有副秘书长职位之实,再来行上岗之名罢了。在如此副秘书长“遍地”的情形下,要让简政开花结果,也就多了一丝空谈的成分。(冬月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