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组织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相关举措。南宁市公职人员一旦有失信行为,严重者2年内不得晋升调动,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据3月23日中国新闻网) 《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自3月19日起施行,主要适用于对南宁市本级、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考录、聘用、调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军转安置等活动中涉及人员失信行为的认定、惩戒和管理。 《规定》中的失信行为目前主要针对城市治理重点领域的个人失信行为,分为轻微、较重、严重三个等次,共40种失信行为,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易发、多发的,且严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甚至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如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等。其中,严重失信行为10种、较重失信行为14种、轻微失信行为16种。轻微失信行为每条计1分、较重失信行为每条计3分,严重失信行为每条计6分。 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稍显浮躁的社会,一个人的诚信显得尤为重要。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最重要的道德规范之一。群众的信心、信仰、信任、信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的诚信。诚信更是取信于人、处世立身、成就事业的初始起点和终极保障。 现在一些干部诚信缺失的案件发生层出不穷,这和群众对干部队伍失去信心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所谓,毁信容易立信难。现在一些干部假话连篇,对理想信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要求广大群众做到的事,身为干部就必须起到带头模范作用,而不是阳奉阴违,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要真正成为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从多方面学习,加强自身道德素质建设,在各个领域中都能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才是促使更多的群众倡导文明之风,倡导社会良好风气。 将干部的晋升之路直接与诚信挂钩,是用制度框住党员干部的行为,一方面是要求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模范带头;另一方面也是在选人用人上更好地选拔优秀干部人才,选拔不仅是工作上能力出众,更重要的是素质、诚信、道德等方面都要优秀,这样的干部队伍才能更好地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服好务。 干部带头讲诚信,从根本上还是要靠制度,因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建立起一个能够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约束监管的制度,建立健全信用监督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才能减少甚至避免官员的诚信缺失现象,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