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明星”代表李兴浩:有钱就可以买到二三胎生育权
时间:2012-03-07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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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檀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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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浩提议:二胎指标可转让。接着又解释说:这可解决穷人生活困难。原来他所谓的转让程序中还有这么一招,看似“转让”实属“买卖”。众所周知,生育权是每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权利不是都能拿来交换的商品,有些权利通常还附加着人格和尊严——生育权就是其
核心提示:人大代表李兴浩表示:很多农村人生了二胎之后养不起,生活质量很低,而他的建议是想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我是想帮穷人,帮有需要的人。”
有一部分有合法二胎指标的家庭如果生育第二胎会更加重其贫困程度,而一份分富裕家庭却怀有强烈生育二胎的愿望但没有指标。这是一种现实存在的矛盾,计划生育政策也应该与时俱进——李兴浩
张枫解释: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这些政策都表明夫妻双方享有的生育权,是要按照法律来办的。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但生育权不是说转赠就能转赠的东西。一旦转赠生育权,不但不符合法律规定,还会萌生道德问题,如涉及买卖,对此合法的二胎生育权,是绝对不能转赠的。
而李兴浩却表示:“二胎指标转让”可解决穷人生活困难。还称他的这条建议“如果立法了就不违法了”。立法了就不违法了,这样的白痴话他也能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出来,笔者是彻底无语了。
每年的两会,都会出现一些雷人的建议和提案,但这雷的程度是越来越让人不敢恭维了。说着这种白痴一样的话,提着流氓提案的李兴浩,是如何爬上人大代表的,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所有人都知道,李兴浩是一个富得冒油的主。现在这个社会上,流氓有两种:第一种是有钱的流氓;第二种是没钱的流氓。同样的流氓,区别只在于一个没钱,一个有钱。至于在人大代表的位置上,这个李兴浩算个什么东西,他到底是代表穷人还是富人,这些笔者也不得而知。但看了他的提议后,笔者有一点可以肯定了:李兴浩绝对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流氓、人渣。
这位所谓的人大代表,我可以打包票,选举这样的人大,绝对不是民意。至少我没有投过选举票,所以我也不认为他可以代表我,至于别人嘛,自己看着办。反正有这样的人当人大代表,是这个国家的悲哀。不过,反正我国悲哀的事,悲哀的人已经够多了,也不在乎多这一个。
自古以来,在无耻与流氓面前,学识、素质,皆变得一无用处。我总以为,一个人活着,总应该有个底线吧!为人处世更应当有一条底线,即便没有了底线,也该有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难道就不需要底线吗?
李兴浩提议:二胎指标可转让。接着又解释说:这可解决穷人生活困难。原来他所谓的转让程序中还有这么一招,看似“转让”实属“买卖”。众所周知,生育权是每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权利不是都能拿来交换的商品,有些权利通常还附加着人格和尊严——生育权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一个民族连生育权也可以当成一桩“买卖”来做,一个民族的人连尊严和人格都卖了,那么这个民族还有什么道德底线可言?
人大流氓李兴浩还一再表示:“我是想帮穷人,帮有需要的人。”很多农村人生了二胎之后养不起,生活质量很低,而他的建议是想让他们过上好日子。那么笔者想说:既然穷人生儿育女权可以买卖,那么以后穷人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是否还可以出卖生育出来的子女权?
比如说:一个穷人家庭生育能力特强,动不动就能怀上。而他一个富人,怀有强烈的多子多女欲望,却又因各种原因无法生育。那么按李兴浩的流氓思路,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反正穷人的肚子闲着也是闲着,何不为富人生育子女,这样不是能更快的脱贫致富吗?穷人的老婆以后是不是也可以转让给富人?穷人穷的养不起老婆,而富人哪一个没有三妻四妾的强烈欲望。为了满足富人的欲望,穷人的老婆也可以转让,以此来提高生活质量!
PS:李兴浩,作为一个人大流氓代表,其的核心观点其实只有一个:有钱就能买到一切,甚至是生育权。有钱就可以违背道德理伦,甚至是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李兴浩作为人大代表,不仅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特别是贫困人群最基本的人权,也充分暴露出富人的贪婪、无耻、丑陋的本性!总之,不管从哪方面来看,李兴浩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人民代表的职责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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