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正确处理收入分配差距等人民内部矛盾
时间:2010-11-17 10:21来源:半壁江
网 作者:陈奎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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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16日电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登了署名陈奎元的文章《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文章提出,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如不及时正确处理,就会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发展,也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章称,改革开放以来,
中新网11月16日电最新一期《求是》杂志刊登了署名陈奎元的文章《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文章提出,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如不及时正确处理,就会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发展,也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章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加上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因此,人民内部矛盾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如不及时正确处理,就会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持续发展,也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文章指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是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凸显。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当前比较突出地表现在收入分配问题上。中国现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分配方式,因此,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必然会出现差别。目前表现在收入分配上的人民内部矛盾之所以比较突出,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中国实行体制转轨的必然结果。解决这类矛盾,只能通过持续发展经济,继续深化改革,决不能回到改革开放以前的老路上去。
文章强调,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存在一定差距在现阶段虽然不可避免,但这种差距不能过大,否则就会加深人民内部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原则。当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分配的差距,并没有因为经济发展而有所缩小,反而趋于扩大,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
文章称,群体性事件多发频发是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随着经济发展,部分城市扩建以及一些大型建设项目如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大型水库等的兴建,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日益增多,成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也是一些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
城市扩建和大型建设项目的兴建,虽出于经济建设的需要,也符合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但毕竟损害了部分群众的暂时利益,如果补偿不合理,安置又不到位,加上基层政府的工作人员方式简单、作风粗暴,就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甚至出现严重对立。卷入群体性事件的多数群众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应该按照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区分矛盾性质,予以正确处理。
文章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研究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方法,要把对群众的教育说服和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结合起来,要在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工夫,最根本的是要端正对人民群众的立场和态度。要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事。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以及对自己生活状况的满意度,从而从根本上消除人民群众同党和政府的隔阂。
文章最后强调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着力做好的几项工作:
第一,进一步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实力。经济发展了,实力增强了,就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下了牢固的物质基础,许多利益上的矛盾就比较容易解决。
第二,调节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调节利益关系的出发点是以人为本,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这种调节不是“抽肥补瘦”,而是通过经济、法律、政策、行政等多种手段,逐步理顺不同社会群体在收入分配上的关系,使这种关系保持在一个相对公平、相对合理的范围内,防止因分配失衡而使利益矛盾激化。
第三,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对待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这一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在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设身处地多为群众着想,要看到他们利益诉求的合理方面。处理群体性事件,还要有正确的政策,必要时还要立法。
第四,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切实改善民生。改善民生不仅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水平。增加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投入,特别是增加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投入,进一步解决农村群众入学难、看病难的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动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使需要帮助的群众能及时得到帮助,使因重大自然灾害而蒙受巨大损失的群众能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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